湖北建立涉台糾紛多元化解與訴訟協調機制
中新社武漢11月25日電 (唐業繼 蔡蕾 曹旭峯)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25日透露,該院與湖北省人民政府台灣事務辦公室聯合制定的《關於建立涉台糾紛多元化解與訴訟協調工作機制的若干意見》正式出台,涵蓋多元化解、訴訟協調、創新服務、機制構建等內容。
湖北省法院和湖北省台辦共同成立協調指導小組,負責組織、協調、溝通、指導預防化解涉台矛盾糾紛的重大活動和事項,搭建共同推進涉台矛盾糾紛預防化解工作的有效平台。該意見稱,要協調多方力量,推進非訴調解;協調台辦、法院、台資企業協會、人民陪審員、特邀調解員、律師顧問團等各方力量,充分利用“台胞權益保護工作聯席會議”、“支持台資企業發展律師顧問團”、“湖北·武漢台灣周”等活動平台,形成化解涉台矛盾糾紛的合力,推進涉台矛盾糾紛的多元化解。
2012年至2014年,湖北法院審結涉台案件268件,其中民事案件262件。該意見的出台及實施,將更好地發揮省台辦和人民法院在預防化解涉台矛盾糾紛中的職能作用,進一步建立和完善涉台司法事宜協調解決機制,將對湖北省進一步公平、公正、高效處理涉台訴訟案件打下良好基礎,切實維護台胞的合法權益。
湖北省台辦統計顯示,2014年湖北省新增台資企業72家。新增台資企業中,投資總額超千萬美元的有28家,超5000萬美元的有15家。2014年,近20萬湖北居民赴台灣旅遊,30萬台灣同胞來鄂考察觀光,近500名台灣學子在湖北高校就讀,200多名湖北籍學子赴台攻讀學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