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對高通提起反壟斷指控:非法打壓對手

12月9日,國外媒體報道,歐盟委員會週二向高通發出了“異議聲明”(statements of objections),指控高通利用其在手機芯片市場的主導地位打壓競爭對手。
歐盟委員會在一封電子郵件聲明中稱:“從2011年起,高通向一家主要智能手機和平板電腦廠商支付了大量資金,旨在確保該廠商獨家使用高通的芯片組。”此外,從2009年至2011年,高通還以低於成本價銷售部分型號的芯片組,以打壓競爭對手Icera,後者已被Nvidia收購。
“異議聲明”是描述調查結果的正式文檔,“異議聲明”發出後,高通可以調整自己的商業行為,然後與歐盟和解。但如果認為“異議聲明”不公平,高通也可以據理力爭。
歐盟反壟斷專員瑪格麗特·維斯塔格(Margrethe Vestager)對此表示:“我擔心高通的這些行為可能已經讓競爭對手被淘汰出局,或者阻止競爭對手與其競爭。許多消費者通過手機或其他移動設備來訪問互聯網,而基帶芯片組是核心零部件。”
今年7月,歐盟委員會宣佈正式啓動兩項針對高通的反壟斷調查。第一項調查內容是核實高通是否向客户提供了財務激勵,以確保客户使用高通的獨家基帶芯片。第二項調查是評估高通是否參與了“掠奪性定價”,將低於成本價銷售產品,以迫使競爭對手退出市場。
今日,歐盟委員會向高通發出了兩份“異議聲明”,分別對高通在上述兩方面存在的問題進行了闡述。在此之前,谷歌、微軟和英特爾等也都遭到了歐盟的反壟斷調查。此次如果高通被裁定違反了歐盟反壟斷法,可能面臨最高相當於其全球年收入10%的罰款,並被要求調整商業行為。
對此,高通在一份聲明中稱,公司的銷售行為一直都在遵守歐盟的反壟斷法。高通總法律顧問唐·羅森博格(Don Rosenberg)稱:“我們期待向歐盟來證明無線芯片市場的競爭一直都很激烈。”
高通還表示,公司的專利授權行為還遭到了台灣地區“公平貿易委員會”的調查。但高通相信,公司遵守了台灣地區的法律,並將配合相關調查。據悉,台灣地區“公平貿易委員會”對高通的反壟斷調查始於今年2月。
同樣是今年2月,中國國家發改委對高通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實施排除、限制競爭的壟斷行為依法作出9.75億美元的罰款。上個月,韓國公平貿易委員會也對高通在韓國的專利技術授權方式展開反壟斷調查。(譚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