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手機閃屏要求換機遭拒:是現象不是故障
家住璧山區的羅鋼,認為購買的蘋果手機有故障,來回主城6趟。昨日,他請重慶晚報記者陪同前往商店,終於換到新機。
不料,商家告訴他:“閃屏是蘋果手機的現象,不是故障,換是給你換了,以後多半還要閃,以後再閃概不負責。”
因為蘋果手機6次跑主城
昨日中午,重慶晚報記者在九龍坡區謝家灣萬象城蘋果直營店(下稱萬象城店),見到了家住璧山區大興鎮符家一村的羅鋼。
羅鋼説,這部蘋果5S手機購於今年9月10日。當時,萬象城店正在做老蘋果抵買新蘋果的活動,羅鋼用自己的蘋果5抵了800元,用2888元買下這部5S。
羅鋼説,沒想到新手機充滿電打幾個電話就只有20%電量。9月17日,羅鋼來到萬象城店要求換機。工作人員告訴他,抵扣買的手機不能換,因為系統目前“對不上”。
羅鋼不知道“系統對不上”是什麼意思,對方給出這個答覆後就不再理會他。
兩三天後,羅鋼再次從璧山來到主城,看對方説的系統好了沒,答案依舊是“系統不行”。
9月15日,羅鋼第3次從璧山來到主城,一開始對方依舊告訴他“系統不行”。羅鋼有些生氣地説,今天不換就不走了。隨後一個自稱主管的人幫羅鋼換了一部5S。
這部5S沒有了耗電過快的毛病,但是9月20日,羅鋼發現手機偶爾會出現按鎖鍵時屏幕會閃一下再鎖上的情況。12月開始,閃屏情況出現得越來越頻繁。12月9日,羅鋼第4次來到萬象城店。工作人員檢查後告訴他,屏幕有問題,可以修,但當天取不了機,叫他過幾天來拿。
12月11日,羅鋼第5次來到主城取回手機。20日,手機再次開始閃屏。昨日上午,羅鋼第6次來到主城,萬象城店工作人員告訴他,“不好辦”,“沒辦法。”
無助的羅鋼撥打重慶晚報24小時新聞熱線966988求助。
“閃屏是手機現象不是故障”
昨日中午,重慶晚報記者陪着羅鋼來到萬象城店。記者一開始未亮明身份,也未刻意隱瞞。
一番交涉,工作人員同意換機。
“你們終於同意給我換了。”羅鋼這口氣還沒舒完,工作人員馬上強調:“我們是因為你這麼遠,跑了6次才幫你換。我們要告訴你,手機閃屏只是蘋果的一種現象,而不是故障,我們認為也不影響使用,這次換了以後極有可能再出現這種情況,可以給你説多半都要出現,到時候再出現,我們也沒辦法了哈,先説好。”
羅鋼的問題解決後,記者亮明身份,想了解蘋果方面有沒有一些人性化的規定,用於服務區縣等住址較遠的消費者。
工作人員請記者稍等,隨後走出一位戴眼鏡的女工作人員。該女工作人員還未聽完記者問題,就表示不接受採訪,同時表示沒有方便區縣消費者的規定。
此時,另外一個女工作人員提醒她記者正在錄音,她於是要求記者停止錄音,並刪除錄音。採訪被迫中斷。
律師説法
商家無權拒絕售後服務
重慶晚報新聞律師團成員、重慶坤源衡泰律師事務所律師孫建利介紹,蘋果直營店無權拒絕售後服務。根據《移動電話機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據通常觀點,閃屏、花屏應屬於故障。
其次,根據《移動電話機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第13條,三包有效期內,移動電話機主機出現附錄3《移動電話機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閃屏列在其中),經兩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應該為消費者免費更換,不能對消費者説再如何便不再管之類的話。
另外,根據新聞出版總署《關於保障新聞採編人員合法採訪權利的通知》第二條,新聞採編人員合法的新聞採訪活動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干擾、阻礙。即使記者採取未通知採訪對象的私自錄音方式對事件進行記錄,也屬於正常的新聞採訪活動,被採訪者無權要求記者停止錄音、刪除錄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