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輛無人駕駛汽車相撞 誰應該來承擔責任?
彭博社今天刊文稱,隨着無人駕駛汽車的快速發展,出現兩輛無人駕駛汽車相撞的交通事故幾乎不可避免,那麼誰為此承擔責任?目前的法律難以回答這個問題。但律師指出,包括無人駕駛汽車廠商、甚至州政府在內的多個主體可能需要為此承擔責任。以下為文章全文:

如果兩輛無人駕駛汽車相撞造成交通事故,誰該擔責?這一問題的答案是:不清楚。但律師已經看到了這類交通事故帶來的商機。他們説,計算機會宕機,由它們控制的汽車也會相撞。律師稱,由於駕駛座上沒有司機,他們可能要求幾乎所有相關方承擔責任。
律師凱文·迪恩(Kevin Dean)表示,“這類案件中,許多人都可能成為被告,其中包括計算機編程員、計算機廠商、算法設計人員、谷歌、地圖公司,甚至州政府。對於律師來説,無人駕駛汽車交通事故將是一片沃土。”
谷歌和其他廠商的無人駕駛汽車被認為將消除交通事故。支持者稱,未來,無人駕駛汽車可能“消滅”出現人身傷亡的交通事故。但在此之前,第一代無人駕駛汽車之間,以及與傳統汽車出現碰撞是不可避免的。
可能的障礙
美國國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前負責人、Venable LLP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大衞·斯特里克蘭(David Strickland)説,“未來可能會出現這種情況:出現交通事故後不知道責任在誰。這是無人駕駛汽車難於被消費者接受的開端。”
消費者的責任擔憂會影響對無人駕駛汽車的接受。這是沃爾沃、谷歌、戴姆勒旗下梅賽德斯-奔馳宣佈為它們的無人駕駛汽車承擔責任的原因。
沃爾沃政府事務主管安德斯·尤根森(Anders Eugensson)表示,“我們想讓客户相信我們的技術是可靠的,這是我們承諾對交通事故承擔責任的原因。我們感覺,沒有這樣的承諾,我們就不能向客户銷售產品。”
但律師並沒有把無人駕駛汽車廠商的這一承諾當回事,認為這不過是營銷策略而已。律師大衞·布萊特(David Bright)説,“每家汽車廠商都有這樣的承諾:如果問題出在我們的汽車上,我們絕對會承擔責任。一旦出現事故後他們會説:我們的汽車沒有問題。”
難以預料
問題如此棘手的原因是,根據現行法律,車主——通常是司機,需要為交通事故承擔責任。如果車主想把責任推給廠商,他或她就必須證明廠商存在過錯。但現代的產品責任法律法規不涉及無人駕駛汽車。
斯特里克蘭表示,“現行法律必須進行修訂。目前沒有法律條文稱無人駕駛汽車廠商需要為交通事故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在交通事故中,無人駕駛汽車車主可能無需承擔責任,尤其是他們在後座上睡覺或“更新Facebook狀態”的情況下。
沒有明確規定
南卡羅來納大學法學助教布萊恩特·沃克·史密斯(Bryant Walker Smith)表示,“沒有人願意因自己無力阻止的交通事故被起訴或逮捕。”
因此,遭遇交通事故的第一輛無人駕駛汽車車主可以起訴無人駕駛技術開發商,為這類案件建立判例。這類交通事故也是對現行保險體系的考驗。
現有判例法中沒有明晰的規定。法院記錄中與自動剎車或車道保持等無人駕駛技術有關的訴訟有限。
尤根森指出,沃爾沃已經要求監管機構為無人駕駛汽車上路制定統一的規則,它擔心“美國不同的州會制定不同的無人駕駛汽車交通規則”。
谷歌擬用無人駕駛汽車提供打車服務
加利福尼亞州本月提出的無人駕駛汽車交通規則草案稱,必須有人坐在駕駛座上,準備隨時操縱汽車。草案還強制廠商開發能每月報告它們表現的無人駕駛汽車。谷歌稱它對該草案“嚴重失望”。
谷歌將快速推動無人駕駛汽車的問世。知情人士稱,谷歌計劃明年把無人駕駛汽車部門剝離成一家獨立企業,並利用無人駕駛汽車提供打車服務。
雖然律師緊盯無人駕駛汽車的安全性,在美國每年發生的3.3萬起造成人身傷亡的交通事故中,人為失誤仍然佔逾90%。無人駕駛汽車將大幅減少這類交通事故的數量。
史密斯説,“如果不幸被汽車撞傷,人們應當希望撞傷自己的是無人駕駛汽車,因為人們或許可以向一家或數家財力更雄厚的公司索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