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媒:韓方就徵用工問題多次讓日賠償 恐難善罷甘休
作者:马东旭 马丽
【環球網綜合報道】據日本《產經新聞》12月24日報道,圍繞1965年日韓邦交正常化時所簽訂的日韓請求權協定,韓國憲法裁判所23日以規定韓國人的個人請求權已得到完全而最終的解決是違反憲法的為由駁回了申訴。為避免違憲的判斷,50年前日韓就日本的朝鮮半島統治的清算方式達成協議時已經避免了被單方面推翻這種情況的發生。
報道稱,關於2011年原慰安婦問題的賠償請求權問題,雖然日韓間圍繞請求權協定的解釋存在分歧,但憲法裁絲毫不顧及此事,也未根據協定而尋求解決策略,這體現了韓國政府的不作為,做出了違憲的判斷。關於上次與此次判斷的不同之處,我們也將以補充資料來進行説明。關於慰安婦問題,韓國與在請求權協定上持“已解決”態度的日本仍然處於膠着狀態。
據悉,日本政府一貫認為日本的政府及企業並沒有依據請求權協定給予補償或賠償的義務。韓國政府在徵用工問題上也認為依據協定在外交上已得到解決。但由於憲法裁在請求權協定的違憲性問題上避免做出判斷,因此韓國政府在慰安婦問題上被指出的“不作為”並未被問責,而且向日本謀求“再次協議”的面向其國內的義務也蕩然無存。首爾行政裁判所於2010年表示“着眼於未來改善韓日關係是很有必要的,努力達成請求權協定是符合國家利益以及憲法規定的。”但2012年韓國最高裁判所卻做出了“個人的賠償請求權並未消失”的判斷。之後在原徵用工為原告的訴訟上,韓國不斷要求日本企業做出賠償。憲法裁此次雖然駁回了其申訴,但並非表示其斷定請求權協定是符合憲法規定的。韓方就此問題恐怕不會罷休。(實習編譯:馬東旭 審稿:馬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