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為避諱取消4層 新住户撬樓下房門將別人家搬空
彭先生家中一片狼藉。京華時報記者張恆攝
彭先生家所在單元的電梯沒有4層按鈕。
昨晚,家住密雲陽光街保利花園小區的彭先生家裏仍然一片雜亂。前天中午,彭先生接到鄰居電話,稱有人正在從他家往外搬東西。彭先生和妻子立即請假回家,發現防盜門已被撬開並更換了新鎖,屋內幾乎被搬空了。彭先生稱,這已是一個月內家裏第二次被撬了,由於開發商為了避諱將4層改成了5層,所以他家401的門牌號被換成了501,導致樓上新搬來的業主撬錯了門、搬錯了東西。經民警協調,樓上的業主已經歸還搬走的物品,並賠償了彭先生1000元錢。
家門鎖被換東西被拉走
彭先生家住保利花園小區10號樓某單元4樓01室,但是自從3年前搬進來,門牌號一直是“501”。前天上午11點多,正在上班的他接到鄰居電話,稱有人正在從他家往外搬東西,彭先生立即請假回家。下午3點多,彭先生到家後看到,家裏的鎖已經被換。“室內筆記本電腦、iPad、材料袋、衣物以及抽屜裏的物品等都被搬走了。”彭先生説,除了冰箱、沙發等大件,幾乎全被搬空了,包括自己珍藏的郵冊和家人照片。彭先生報警並聯系物業後才知道,是5樓新搬來的新業主進錯門了。
昨天下午,彭先生家裏一片雜亂,衣物、電子琴、洗漱等生活用品堆在客廳和卧室。“平時家裏特別乾淨整潔,回來後發現家裏很亂,桌子上有很多煙頭,馬桶都壞了。”彭先生的妻子説,12月8日門鎖剛被誤撬,也是樓上的住户認錯了門。樓上原房主由於個人原因長期不在家,誤把4層的她家當做5層的自己家,把門鎖給撬開了。鄰居看到後及時聯繫彭先生,才避免進一步誤會。
彭先生説,他所在的居民樓共11層,據説當初開發商為了避諱,將4層的住户門牌改成了5層,5層改成了6層,以此類推頂層11層就成了12層。記者注意到,除了樓層號、門牌號,該樓的電梯號也沒有4層。
門牌號烏龍鄰居進錯門
彭先生報警後,城關派出所民警找到雙方到派出所協商調解。彭先生樓上新搬來的業主劉女士承認進錯門,並把物品連夜歸還。經民警協調,劉女士賠償彭先生1000元,包括600元換鎖費和400元誤工費。
“根本沒有想到摁的電梯是5層,門牌是501,實際上卻是4層。”5樓業主劉女士説,自己房產證上寫的是該單元5層501室,事先並不知道物業把4層的門牌號換掉了。
劉女士説,這套房產之前並不是她的,不久前法院判決強制執行,房屋由她接管。判決後法官陪同她到密雲區住建委辦理房產證,前天剛拿到的房產證。劉女士稱,因房屋要對外出租,前天她與原房主聯繫,要求對方把屋內東西搬走。“但原房主説要培訓,比較忙,新的租户馬上要入住,我就先把屋內東西搬到我公司,想等方便時再歸還。”劉女士説,當時她直接撥打開鎖公司電話,並拿着法院對“501室”的判決執行文件和身份證,開鎖工作人員在核實了她的身份後,將4層501室的門鎖撬開。
劉女士説,昨天知道進錯門後,她已經和租客解除合同,退回租金並支付了200元違約金,加上提供發票所消費的750元,一共損失了950元。彭先生認為,劉女士和他都是受害者。
當初為避諱將盡快修改
彭先生説,他對小區物業有兩點質疑。首先,樓層號、門牌號、電梯號一直與實際情況有出入,自己家因此被誤撬2次,物業為何沒有改過來;其次,別人開車往外拉東西,小區保安為什麼沒有阻攔。
保利花園小區物業一李姓負責人稱,該小區是2012年入住的,門牌和樓層號在樓盤建成時就已確定。物業已向開發商反映此事,“因為改樓層號和門牌號牽扯到各項資料變更,需要到政府部門辦手續,整個流程較慢,所以還沒有改過來”。該負責人表示,業主搬家需要提前到物業開具出入證明。沒開證明的情況下,如果是廂式貨車保安必須上前詢問,但如果是私家車,保安則無權上前詢問。
彭先生提供的購房結算協議顯示,該房屋登記為“4層501號”,而劉女士的房產證顯示為“5層501”。對此,物業稱這樣登記確實有問題,目前物業正在和開發商、居委會、住建委等部門溝通,儘快更換錯誤的門牌。
京華時報記者張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