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稱當前中國社會歧視程度不高 公眾對公平評價提升
作者:陈伊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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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北京12月24日電(記者 陳伊昕)24日在北京發佈的一則報告指出,中國當前的社會歧視現象並不突出。另外,就2013年和2015年的調查數據而言,公眾對社會公平水平的評價有一定的提升。
12月24日,由中國社會科學院及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共同舉辦的《社會藍皮書:2016年中國社會形勢分析與預測》發佈會在北京舉行。
藍皮書指出,一個高質量的社會應當是具有包容性的社會,而社會的包容性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首先,社會不應當有各種制度性和非制度性的歧視,社會成員不應當因某種社會身份或者特質而受到與其他羣體不同等的待遇。其次,社會成員應當具有較為包容的社會心態。在這方面,藍皮書從社會歧視、社會寬容、社會公平三個層面來測量當前的社會包容水平。
——中國當前社會歧視現象並不突出
藍皮書指出,調查結果表明,中國當前的社會歧視現象並不突出。在藍皮書所列出的6種社會歧視(年齡、性別、教育程度、種族/民族、户口、家庭背景及社會關係)中,遭遇過歧視的受訪者比例最高未超過15%。相對而言,在家庭背景及社會關係、年齡和教育方面的歧視現象更多一些。
其中,有14.5%的受訪者表示曾經受到過家庭背景及社會關係歧視,有12.2%的受訪者表示曾經受到過年齡歧視,有14.5%的受訪者表示曾經受到過教育歧視。
值得注意的是,雖然個體遭遇社會歧視的比例不高,但人們認為整體的社會歧視情況還是存在的。有33.8%的受訪者表示教育歧視很嚴重或者比較嚴重,有33.1%的受訪者表示家庭背景及社會關係歧視很嚴重或者比較嚴重,有20.0%的受訪者表示年齡歧視很嚴重或者比較嚴重。
——特殊羣體不應受到社會唾棄
藍皮書同時在社會包容子系統中,測量了公眾的社會寬容水平。藍皮書認為,在一個現代性水平高的社會,特殊羣體,例如傳染病人、刑滿釋放者,不應當受到社會的唾棄,而應當得到更多的理解和關注,以便他們能最大可能地融入社會中,而不是被邊緣化,這樣的社會才有可能實現包容性發展。
——公眾對社會公平水平評價有一定提升
藍皮書還提到,從中國當前的社會公平水平來看,受訪者的不公平感在財富及收入分配、城鄉之間的權利待遇領域最為顯著,其中有51.7%的受訪者表示在財富及收入分配領域存在着顯著的不公平現象,50.5%的受訪者表示在城鄉之間的權利待遇領域存在着顯著的不公平現象。另外,有40.7%的受訪者表示在工作與就業機會、34%的受訪者表示在養老等社會保障待遇領域存在着顯著的不公平現象。
但是,藍皮書認為,當把2015年公眾社會公平感評價和2013年公眾社會公平感評價相比較時,可以看出,公眾對社會公平水平的評價有一定的提升。
例如,2013年的數據顯示,有58.7%的受訪者認為總體來説中國社會比較公平或者很公平,而2015年的數據顯示,有68.2%的受訪者認為總體來説中國社會比較公平或者很公平,提高近10個百分點。
“這反映了隨着政府部門在政策制定中愈加重視效率與公平的平衡,各種社會經濟政策都力圖提高社會資源分配的均等化,力求建立普惠型社會,因此,公眾對社會的公平水平評價也有所提升。”藍皮書稱。(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