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色五分鐘!的哥撞人下車查看時自己也被撞飛
撞了人下車查看
自己也被撞飛了
五分鐘前,他是撞傷別人的肇事司機,五分鐘後,他又成了被撞傷的受害者。蘭谿一名出租車司機經歷了這樣的“黑色五分鐘”。
今年8月22日晚上9點53分,蘭谿市區下着大雨。52歲的蘭谿人朱某開着出租車,途徑市區振興路何村路段時,36歲的行人毛先生正好橫穿馬路。事發路段靠近郊區,比較僻靜。那個路口有紅綠燈,但毛先生橫穿馬路的地方是在路的中段,一邊是小區,一邊是城中村。
毛先生在附近開飯店,當時他想回家換件衣服,不想被出租車撞了。
那天的雨非常大,能見度很低。朱某撞上毛先生後,看到毛先生坐在路中央,就下車走到他旁邊問他:“你怎麼樣?有沒有關係?”並且打電話報警,然後站在他旁邊一起等交警。
過了5分鐘,另一位出租車司機——45歲的蘭谿人丁某也開着車過來。夜間雨天路滑,行車視線不好,但丁某沒有減速慢行。等發現前方友人,已經晚了。
出租車車頭保險槓左側撞上了受傷坐地的毛先生和站在邊上的朱某,造成朱某輕傷,毛先生死亡。
幾分鐘後,接到朱某報警的交警事故處理車趕到,卻看到了慘烈的現場。
經檢測,兩輛出租車的車況都沒問題,兩個司機的血液檢測也顯示都沒有喝酒。
經交警部門事故認定,丁某負事故的主要責任。而朱某在發生車禍後未按規定開啓警示燈光及設置警告標誌,是造成事故的次要過錯,需承擔經濟賠償。
12月21日,經蘭谿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丁某犯交通肇事罪,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緩刑二年六個月。
交警提醒,發生人傷事故後,車主要做的事情是停車、打開雙跳燈,在確認周邊環境安全、不會發生二次事故的前提下,撥打交通事故報警電話122。人傷嚴重的,等待120專業人員來處理,不過一定要在事故地點前30米左右的地方放置三角架提醒後車避免對傷員造成二次傷害。
本報通訊員 範寶華 葉曉 本報記者 呂藝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