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講面子的 芬蘭人
□楊春雲
好友青青從芬蘭回國度假,一幫朋友給她接風,宴席上聊天她講起在芬蘭發生的一件事:
一位身價不菲的it界大咖開着他的豪車在高速公路上超速,被警察判罰約合60萬人民幣,這份天價罰單,差不多就和這位富豪的豪華座駕等價,而這位土豪居然乖乖地照單全交了。
朋友們都覺得匪夷所思:罰款怎麼可以這麼高?在中國,怎麼也不會有這樣高的罰款,這位大咖還老老實實地全交了,也太奇怪了!
青青説,芬蘭的交通法規定,違反交通規則者,按肇事者的收入比例進行罰款。因為同樣罰1000元,富人可能根本不在乎,但對窮人來講可是一筆不小的生活開支,雖然事故是一樣的,但國家沒理由讓富人和窮人的痛苦程度不同。
大家聽後都感嘆,芬蘭人不講情面,把平等做到這個份上,真令人大開眼界!
我給朋友們講起曾看過的一則新聞:俄羅斯《論據與事實》週報為考察芬蘭的廉潔程度,曾與芬蘭警方合作進行了一個試驗。俄方記者在芬蘭的高速公路上故意超速,被警察抓住後,記者偷偷地塞給警察1000歐元,請求他不罰款私了此事,芬蘭警察臉色大變,當場拒絕,完全沒給記者面子,並將其帶回警察局,當記者告知原委後,警察向他道歉,並説:“您真的以為我會收錢嗎?我可不是白痴,拿自己的工作冒險……”此後一個星期,該報記者在芬蘭多個城市“釣魚作案”,試圖碰到一位以身試法的警員,但結果卻令他“大失所望”,在芬蘭沒有一個願意接受他賄賂的警察。一位有20多年工齡的資深警官告訴記者,從他進警察局上班那天起,就沒有看見或聽見過任何賄賂事件的發生。
青青説,確實是這樣,前幾年芬蘭監察部門別出心裁地搞個高科技的公務車監控系統,跟蹤是否有人開公車辦私事,結果系統裝了幾年,沒抓到一個違規者——不是系統不靈,而是公務員太守規矩了。公務員們寧願開着自己的汽車或騎單車、步行去辦事,沒有一個人認為公車私用就有面子。前總統阿赫蒂薩裏曾拖着自己行李在機場與普通民眾一起排隊通關;另一位前總統哈洛寧也不顧身份,時常擠在超市的人羣裏,搶購打折便宜貨……
講面子會讓人使用特權,也可能帶來不平等,而不講面子的芬蘭人常常讓人分不清官和民,社會乾淨得快讓人忘記世間還有特權這回事了。在芬蘭,清潔工和總統同樣是有面子、有尊嚴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