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要求銀行增設1萬元和1千元支付限額分類賬户
【新民網訊】中國人民銀行今日發佈《關於改進個人銀行賬户服務 加強賬户管理的通知》。《通知》在堅守銀行賬户實名制底線的前提下,本着“改進賬户服務、防範資金風險”的原則,要求銀行根據開户申請人身份信息核驗方式及風險等級,對銀行賬户進行分類管理:對於通過現場核驗身份信息開立的銀行賬户,賦予全面的賬户功能;對於通過非現場方式核驗身份信息開立的銀行賬户,賦予有限的賬户功能。
《通知》明確,銀行為開户申請人開立個人銀行賬户,應核實身份證件的有效性、開户申請人與身份證件的一致性和開户申請人開户意願;通過有效身份證件無法準確判斷開户申請人身份的,銀行應要求其出具輔助身份證明材料。銀行可採取多種方式對開户申請人身份信息進行交叉驗證。
《通知》規定,銀行應建立銀行賬户分類管理機制,按照“瞭解你的客户”原則,根據開户申請人身份信息核驗方式及風險評級,審慎確定銀行賬户功能、支付渠道和支付限額,並進行分類管理和動態管理。以往通過銀行櫃面開立的賬户劃為Ⅰ類銀行賬户,今後開户申請人可通過櫃面、遠程視頻櫃員機和智能櫃員機等自助機具、網上銀行和手機銀行等電子渠道開立Ⅰ類銀行賬户、Ⅱ類銀行賬户或Ⅲ類銀行賬户。存款人可通過Ⅰ類銀行賬户辦理存款、購買投資理財產品、轉賬、消費和繳費支付、支取現金等業務;通過Ⅱ類銀行賬户辦理存款、購買投資理財產品、限定金額的消費和繳費支付等業務;通過Ⅲ類銀行賬户辦理限定金額的消費和繳費支付服務。Ⅱ類銀行賬户和Ⅲ類銀行賬户不得存取現金,不得配發實體介質。
《通知》指出,開户申請人開立個人銀行賬户,原則上應由本人親自辦理;確有必要的,可以由他人代理辦理。如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開户申請人,可由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人員代理辦理。銀行對代理人身份信息的核驗比照本人申請開立銀行賬户進行,並聯系被代理人核實。
《通知》強調,銀行應從細化銀行賬户業務操作規程、實行限額管理、檢查存款人身份信息核驗方式、合理確定存款人開立的個人銀行賬户數量等方面強化內部管理,切實保障銀行賬户實名制貫徹落實。
《通知》要求,銀行應積極利用新技術創新支付服務產品,不斷改進銀行賬户服務;應制定差異化的收費策略,為存款人提供低成本或免費的支付結算服務,鼓勵銀行對存款人通過網上銀行、手機銀行辦理的一定金額以下的轉賬匯款業務免收手續費;鼓勵銀行探索建立風險補償機制,鎖定存款人支付風險,切實保護其合法權益。
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負責人就《通知》有關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全文鏈接《《
部分內容如下:
存款人可以開立哪幾類銀行賬户,具體功能是什麼?各類銀行賬户的主要區別是什麼?
存款人可通過櫃枱、自助機具和電子渠道開立Ⅰ類銀行賬户、Ⅱ類銀行賬户或Ⅲ類銀行賬户(以下分別簡稱Ⅰ類户、Ⅱ類户、Ⅲ類户)。Ⅰ類户是全功能的銀行結算賬户,存款人可通過Ⅰ類户辦理存款、購買投資理財產品等金融產品、支取現金、轉賬、消費及繳費支付等。存款人可通過Ⅱ類户辦理存款、購買投資理財產品等金融產品、辦理限定金額的消費和繳費支付等。存款人可通過Ⅲ類户辦理小額消費和繳費支付。Ⅱ類户與Ⅰ類户最大的區別是不能存取現金、不能向非綁定賬户轉賬。Ⅲ類户與Ⅱ類户最大的區別是僅能辦理小額消費及繳費支付,不得辦理其他業務。
對於通過櫃面提交銀行賬户開户申請的,存款人可開立Ⅰ類户、Ⅱ類户和Ⅲ類户。對於通過遠程視頻櫃員機和智能櫃員機等自助機具提交銀行賬户開户申請,銀行工作人員現場核驗身份信息的,存款人可開立Ⅰ類户;銀行工作人員未現場核驗身份信息的,存款人僅可開立Ⅱ類户或Ⅲ類户。通過網上銀行和手機銀行等電子渠道提交銀行賬户開户申請的,存款人僅可開立Ⅱ類户或Ⅲ類户。
為什麼要增設Ⅱ類户?
近年來,銀行紛紛加快創新步伐、變革開户方式,有的銀行推出了直銷銀行業務,支持客户依託互聯網開立具有特定功能的銀行賬户辦理相關業務,賬户資金均只能在綁定的同户名銀行賬户間封閉運行,功能僅限於存款、購買投資理財產品等;有的嘗試探索依託自助機具和電子渠道開立銀行賬户,為存款人提供限定功能的服務。為有效滿足銀行創新需求,便利存款人開立和使用銀行賬户,在現有的個人銀行賬户基礎上,《通知》允許銀行為存款人開立Ⅱ類户,並對Ⅱ類户進行了規定:一是電子渠道開立的Ⅱ類户主要通過綁定開户申請人他行同名的Ⅰ類户進行身份認證,支持該類户與其綁定的同名Ⅰ類户進行資金劃轉,以保障客户資金安全。二是進一步拓展直銷銀行現有功能,支持存款人通過Ⅱ類户辦理單日10000元以內的消費和公用事業繳費支付。
為什麼要增設Ⅲ類户?
在現有的個人銀行賬户基礎上,增設Ⅲ類户,主要出於以下考慮:一是隨着移動支付業務的快速發展,客户支付需求日益多樣化,對支付效率提出了更高要求,部分銀行推出了方便、快捷的小額免密支付服務,以便利其日常消費支付。二是由於Ⅰ類户和Ⅱ類户功能多、資金相對較大,如允許存款人通過上述賬户辦理免密支付等業務時,一旦發生風險事件,將給存款人帶來較大的資金損失,不利於保障客户資金安全。
因此,為有效滿足社會公眾方便、快捷的小額支付需求,促進銀行支付服務進一步便捷化,提升賬户風險隔離的有效性,《通知》從便利存款人開立及使用賬户的角度出發,允許銀行為存款人開立Ⅲ類户,並對Ⅲ類户設置1000元賬户資金限額,賬户僅能辦理小額消費及繳費支付業務,剩餘資金原路返回同名Ⅰ類户。
為什麼要對Ⅱ類户設置10000元單日支付限額、Ⅲ類户設置1000元賬户餘額?
兼顧便捷性與安全性是中央銀行制定政策遵循的重要原則,也是銀行在提供金融服務時關注的重要因素。為有效滿足存款人個性化、多元化的日常小額支付服務需求,便利存款人日常支付,《通知》進一步豐富了現有直銷銀行賬户功能,除存放存款、購買投資理財產品等功能外,還支持存款人通過Ⅱ類户和Ⅲ類户辦理限定金額的消費及繳費支付。Ⅱ類户和Ⅲ類户滿足了客户個性化需求和電子商務交易需要,具有適當靈活性和較強便利性。
對Ⅱ類户設置10000元的單日支付限額、Ⅲ類户設置1000元的賬户餘額,主要考慮兼顧效率與安全,在滿足客户基本需要的前提下,有效控制客户資金風險。由於通過電子渠道開立的個人銀行賬户,核實手段相對單一,開户申請人開户意願的核驗難度較大,不法分子利用此渠道假冒他人名義開户的風險相對較高。如不設置單日支付限額或限額過高,一旦發生不法分子冒名開户的風險事件,有可能給其帶來較大的資金損失。尤其是Ⅲ類户只需從客户同名Ⅰ類户向Ⅲ類户轉入任意金額激活賬户,驗證與Ⅰ類户是同一開户申請人即可開立,風險相對較大,更應對其存款額度做出嚴格限制。因此,有必要設置限額,將資金風險控制在一定範圍。(中國人民銀行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