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19家法院簽署協議 將實現執行辦案“同城效應”
中新社廊坊12月25日電 (宋敏濤 陳正 高佔國)來自京津冀三地的19家法院25日在河北省廊坊市共同簽署《北京、天津、河北(廊坊)19家毗鄰法院執行事項委託及異地執行協助運行及操作細則》(以下簡稱細則),打破司法跨省工作的難題,為京津冀協同發展提供司法保障。
此次簽署合作協議的19家法院包括廊坊市的11家,北京市所轄平谷、大興區、通州區3家,天津市所屬薊縣、寶坻縣、武清區、靜海縣、西青區5家。
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法院副院長樊守林表示,在京津冀協同發展的大背景下,京津冀三地交往更需司法支撐,三地法院將努力打破司法跨省工作的難題,為京津冀協同發展保駕護航。
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執行局長徐茂名錶示,京津冀三地高院今年3月份聯合簽署了執行協作文件,從制度機制層面開啓了審判執行業務交流互助的大門,而此次京津冀19家法院共同簽署協議則是三地深化執行協作互動的具體行動。
《細則》規定,京津冀19家法院決定成立京津冀三地毗鄰法院執行協作領導小組。三地法院將實行執行信息共享,逐步打造融事項聯絡、案件通報、案件材料交換、異地調研等具體工作為一體的共享平台和工作機制,以信息化方式建立交流渠道。在法律司法解釋允許的條件下,三地法院將積極拓展執行委託範圍,逐步實現京津冀範圍內執行辦案的“同城效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