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貴閩三省檢察機關相繼提起行政公益訴訟 狀告環保部門
央廣網北京12月23日消息(記者孫瑩)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環境污染、國有資產流失、食品藥品安全,這些問題應該説與每個人的切身利益息息相關,可誰來代表不特定的公眾去打官司呢?檢察機關出手了!從21日開始,最高人民檢察院連續發佈了三起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的信息,16日,山東慶雲縣檢察院因縣環保部門不依法履行職責,提起全國首例行政公益訴訟案,18日貴州錦屏縣檢察院、21日福建清流縣檢察院,也陸續將當地環保部門起訴到法院。
今年7月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最高檢在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國有資產保護、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食品藥品安全等領域,在北京、內蒙古等13個省(區、市)開展為期兩年的提起公益訴訟試點。8月20日試點正式啓動,近期地方檢察機關陸續提起此類訴訟,是此項工作取得的重要進展。檢察機關憑什麼將環保部門告上法庭?為什麼以環保領域為突破重點?如何與環保組織形成合力?
問題一:檢察機關如何發現的線索?
山東慶雲縣檢察院在審查某公司污水處理廠廠長涉嫌污染環境罪案件時,發現這家公司在未通過環保設施竣工驗收的情況下長期違法生產,排放大量污水造成環境污染。
最高人民檢察院民事行政檢察廳廳長鄭新儉説,檢察機關調查發現,縣環保部門雖對該公司多次作出行政處罰,但在監管過程中存在違法行為。
貴州省錦屏縣檢察院發現,七家石材公司在未依法建設環保設施的情況下長期違法生產,並將未經沉澱處理的生產廢水直排清水江。
鄭新儉介紹,錦屏縣環境保護局雖責令相關石材企業限期改正,但部分企業仍繼續生產和違法排污,錦屏縣環保局未對整改情況進行監督和管理,怠於履行職責。
福建清流縣檢察院在辦理劉文勝涉嫌污染環境罪不起訴一案中,發現環保局在現場制止了劉文勝非法焚燒電子垃圾,並當場查扣了沒有焚燒的28580公斤垃圾,之後沒有繼續履職。
鄭新儉説,未對扣押的電子廢料及焚燒現場進行無害化處置,也未對劉文勝作出行政處罰。
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委會專職委員張德利介紹,8月20日正式啓動試點以來,在環境資源保護、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國有資產保護領域摸排出了300多件公益訴訟的線索。
張德利説,截至11月底,試點地區共摸排公益訴訟案件線索339件。經過訴前程序的行政公益訴訟案件線索中,相關行政機關糾正違法或履行職責的有49件,尚未回覆的有19件。
問題二:檢察機關憑什麼把環保部門告上法庭?
實際上,在起訴之前,檢察機關都會向行政機關發出檢察建議,最高檢披露的信息顯示,有的甚至兩次建議。
鄭新儉説,行政公益訴訟我們在之前會督促相關的政府行政機關履行職責,糾正自己在這方面的“濫作為”或“不作為”,從而達到保護公共利益的效果,當然也是給他們一個機會了。
目前被起訴的行政機關,要麼是在檢察建議限定的時間內不回覆,要麼回函後仍不履職。
鄭新儉介紹,相關企業仍然存在違法違規生產排污行為,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持續處於受侵害狀態,為了保護生態環境,維護公共利益,檢察院依照有關規定提起了行政公益訴訟。
問題三:試點地區檢察機關提起行政公益訴訟意義何在?就環保領域的公益訴訟而言,如何與社會組織形成合力?
檢察機關為什麼選擇環境資源保護領域作為提起行政公益訴訟的突破重點,國家環境諮詢委員會委員、天津大學法學院院長孫佑海分析:現實生活當中,一些行政機關違法行使職權或者不作為,造成對生態環境破壞的案件,例如破壞大氣環境、水環境、海洋環境等等,由於其中相當一部分,公民、法人、社會其他組織不便於提起行政訴訟,或者即使起訴也難以勝訴,如果對這種違法行為置之不理、任其發展,不可能根本扭轉一些地方和部門的行政亂象,另一方面可能使一些苗頭性問題演變成刑事犯罪。
檢察機關提起行政公益訴訟,會提出明確的訴求,包括撤銷、或部分撤銷違法行政行為,在一定期限內履行法定職責,或者確定行政行為違法或者無效。專家建議,檢察機關與公益組織形成合力。
孫佑海説,在證據方面可以取得環保組織的支持,有關的環保組織可以繼續依照民事訴訟法和環境保護法的有關規定,提起環境民事公益訴訟,向被告提出賠償啊,恢復生態環境等等訴訟請求。
社會各界對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制度的試點推進將持續關注。
孫佑海認為,由檢察機關提起環境行政公益訴訟,有利於完善行政訴訟制度,同時由於其力度大,有利於法治政府建設,能夠解決實際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