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院:户改不應只考慮精英 差別落户忌層層篩選
作者:王丹蕾
户籍制度改革支持度全國總樣本分佈。
中國社會科學院25日發佈研究報告稱,户籍制度改革不應只考慮精英的發展。差別化落户政策也不應該成為人們進入城市的層層篩選。
報告稱,“如果把當地户口當成獎勵有才能的人的獎品,把户籍改革變成讓少數有能力的精英得到他們想得到的城市户口,那麼這種改革恐怕不但解決不了根本問題,還會帶來新的社會矛盾。”
12月25日,中國社會科學院馬克思主義研究院、華圖政信公共管理研究院、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共同在京主辦”城市基本公共服務滿意度評價理論研討會暨2015年《公共服務藍皮書》發佈會”。
社科院最新調查結果顯示,有超過半數的受訪者認為傳統户籍制度有問題,其中,13.77%的人認為“有問題,要徹底取消”。
户改本質是公共服務均等化
社科院表示,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推進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見》體現了國家對於户籍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地方基於《意見》的指導也因地制宜地進行了各自的探索。目前,在進行户籍制度改革的過程中,仍有諸多問題需要考慮。
藍皮書認為,户籍制度改革不應只考慮精英的發展。雖然户籍制度改革要充分考慮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城市綜合承載能力和提供基本公共服務的能力,實施差別化落户政策,但是這種差別化不應該成為人們進入城市的層層篩選。如果把當地户口當成獎勵有才能的人的獎品,把户籍改革變成讓少數有能力的精英得到他們想得到的城市户口,那麼這種改革恐怕不但解決不了根本問題,還會帶來新的社會矛盾。
“户籍制度改革的本質,是基本公共服務的均等化。”藍皮書説,户籍制度僅是一種登記制度,本身無所謂好壞,户籍制度改革要逐步剝離附着在户籍上的各種公共服務和社會福利,真正讓人們享有均等的公共服務,到那時户籍制度將會真正淡化。當户籍制度不再成為人們關注的熱點時,也許才是户籍制度改革的成功之時。
對於積分制落户制度,藍皮書表示,積分制落户只是舊户籍制度向新户籍制度改革過程中的一個過渡,不是終點。當前不少城市都逐步試點了積分落户制度,這種政策調整可以引導人口“梯度轉移”,有效預防城市病。但是這種制度只是對舊户籍制度的一種破題,一種過渡,並不是真正的户籍制度改革,如果僅僅通過積分制改革將城市再次劃分為小城市、大城市、特大城市,那麼積分落户制度反而可能成為户籍改革的又一個障礙。
傳統户籍制度“四宗罪”
藍皮書介紹,社科院相關課題組此前對全國38個城市中24000餘位受訪者對傳統户籍制度的評價進行調查,從2014年和2015年的調查情況來看,我國户籍制度確有改革的必要性。
藍皮書分析,現有户籍制度弊端日益顯露,體現在四個方面:
傳統的户籍制度是建立在城鄉二元結構的基礎之上,帶有濃厚的計劃經濟體制色彩,與現在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不相適應,已經不能滿足日益發展的政治、經濟、社會的現實需求,成為社會資源尤其是人力資源合理配置的阻礙,阻礙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傳統的户籍制度造成了事實上的公民地位上的不平等,現有户籍制度在發展過程中,綁定了許多社會福利和公共服務等附加屬性,這些附加屬性才是造成公民之間不平等的原因,造成城鄉之間、工農之間、不同城市之間的不平等狀態,加劇了社會分化。
傳統的户籍制度影響我國城市化進程的可持續發展。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每年都有大量的農村人口流入城市工作,卻由於户籍的原因不能順利在所在城市落户,也不能享受城市所提供的社會福利,造成了大量農民工遊走於農村與城市之間,形成了“偽城市化”或“逆城市化”現象,並造成了城市化不完全、不幸福、不可持續的現象。
户籍制度強化的城鄉差距使城鄉之間的要素市場(尤其是土地)嚴重扭曲,土地財政盛行,導致農村土地糾紛頻發,不少失地農民成為無地可種、無正式工作崗位、無社會保障的“流民”,形成不安全的“偽”城市化。
反對聲音逐年高漲
調查發現,對傳統户籍制度的反對聲音逐年高漲。數據顯示,2015年僅有10.45%的受訪者認為傳統户籍制度“非常好,應繼續堅持”,比2014年的12.88%下降了2.43個百分點;2015年有38.29%的人認為當前的户籍制度“有問題,但應當通過實行居住證制度逐步改變”,這一比例較2014年略有增長,再加上13.77%的人認為“有問題,要徹底取消”,合計有52.06%的受訪者認為傳統户籍制度有問題。剩下還有37.50%的受訪者表示“説不清楚”。
藍皮書介紹,1958年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户口登記條例》第一次明確將城鄉居民區分為“農業户口”和“非農業户口”兩種不同户籍,奠定了我國現行户籍管理制度的基本格局。在此基礎上,我國的户籍制度確立了一套具體管理制度,內容包括常住、暫住、出生、死亡、遷出、遷入、變更等7項人口登記制度。
這個條例以法律形式嚴格限制農民進入城市。與之對應的是,自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每年有大量的農民湧入城市工作,中國的城鎮化目前已經達到54%,除去38%的城鎮户籍人口外,有16%的人在城鎮工作卻沒有對應的城鎮身份,這導致大量農民工無法享受城市居民的公共服務,“如果不能適時推進改革,將很有可能導致城鎮化逆轉”。
2014年7月30日,國務院印發《關於進一步推進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見》。文件提出,此次改革的一大目標是到2020年,基本建立與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相適應,有效支撐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依法保障公民權益的新型户籍制度,努力實現1億左右農業轉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鎮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