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通報6起“不作為、不擔當、亂作為”典型問題
12月24日,大連市紀委通報6起黨員幹部“不作為、不擔當、亂作為”典型問題,分別是:
大連漁港監督局局長李勇、副局長郭欣和莊河市海洋漁業局局長呂純忠,在處理莊河漁船翻扣造成人員傷亡事故工作中,未正確履行職責,導致事故善後工作未能得到及時妥善處理。李勇、郭欣和呂純忠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大連市城建局維穩處原處長李軍、市風景園林處處長高建國,在任市風景園林處處長期間,對應收租金未進行收繳,對財務部門違規核算本單位事業支出、固定資產長期不入賬等問題監管不力,造成本單位租金收入損失和財務管理混亂。李軍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高建國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大連經濟技術開發區玉華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總經理劉峯玉,未認真履行公司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職責,對金州新區玉華市政工程有限公司“6·9”較大中毒事故負有重要責任,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金州新區城建局市政管理處副處長路晶鑫,未認真履行對該公司的監督、考核職責,對該事故負有重要監管責任,受到行政警告處分;
普蘭店市森林公安局局長馬敏,對下屬虛報一起非法毀林行為處罰結果,未認真履行監管職責,造成不良影響。馬敏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金州新區馬橋子街道綜合執法隊隊長劉健,對某超市業主違法擴建行為未依法調查處理,致使違法構築物長期存在,影響周邊羣眾生活。劉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莊河市第三高級中學黨總支書記孫渝峯,未嚴格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對該校校長違規操辦女兒結婚答謝宴未予阻止並參加宴請。孫渝峯受到黨內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