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涉韓入漁漁船管理辦法發佈 加強漁船規範和管控能力
作者:张志龙
新華網濟南12月26日電(記者張志龍)記者從山東省海洋與漁業廳獲悉,山東省首部關於涉韓入漁漁船管理方面的規範性文件《山東省涉韓入漁漁船管理辦法》近日發佈,將於2016年1月1日起實施。
據瞭解,這是山東省海洋與漁業行政管理部門針對涉及韓國漁船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從規範涉韓入漁漁船的應急監控、審驗發證、船名制裝、信息終端安裝、攝像設備配備以及法律責任等方面入手製定的。業內人士表示,這一方面將加強對涉韓入漁漁船規範和管控能力,另一方面可以在處理涉外糾紛事件中保留關鍵證據,防止出現侵犯我漁民利益的事件發生。
辦法規定,涉韓入漁的鋼質漁船須滿焊船名號,定位設備、射頻標籤須正確安裝並正常使用。船上未安裝衞星定位、AIS設備或者設備故障以及射頻識別標籤狀態不正常的,經整改合格後方可申請入漁資格。對未按規定安裝衞星定位、AIS設備、射頻識別標籤,或者不能保證設備正常運行的,責令其限期改正,並對漁業船舶所有者或者經營者處以罰款。對無證入漁、未經允許進入韓方領海、進入特定禁止水域、暴力抗法等違規行為的,將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並可以沒收漁具,吊銷捕撈許可證。構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