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規定醫院採購價高於醫保支付標準由醫院承擔
作者:陈鹏
央廣網重慶12月26日消息(記者陳鵬)記者從重慶市政府新聞網站獲悉,重慶市政府辦公廳近日發佈《關於完善公立醫院藥品集中採購工作的通知》,要求為提高醫院議價動力和採購低價藥積極性,醫院採購價低於醫保支付標準的部分獎勵給醫院,高於醫保支付標準或限額的部分由醫院承擔。
通知中明確,對部分臨牀必需的短缺藥品實行醫保集中帶量採購,市衞生計生委明確短缺藥品品種,由醫院向市社會保險局申報全年使用量並委託採購,市社會保險局委託重慶藥品交易所實施採購,並監督買方、賣方、配送方簽訂三方合同,醫保基金支付結算。
對日均費用西藥不超過3元、中成藥不超過5元的常用低價藥品,實行分批掛網、分步到位,以避免出現短時間價格大幅上漲情況。醫保支付限額按調整後的掛網價制定,限額結算,並根據低價藥分批掛網進度同步實施。
對臨牀用量大、採購金額高的藥品,根據其在其他省(區、市)實際購銷價(中標價)和上一年度重慶藥品交易所成交均價情況確定醫保支付標準或限額,由醫院自主競價、議價採購。醫院採購價低於醫保支付標準的部分獎勵給醫院,高於醫保支付標準或限額的部分由醫院承擔,提高醫院議價動力和採購低價藥積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