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税人必看,今後所有税種或許都能在一個窗口辦了!
從1994年國税地税分立之初,兩者將會合並的傳聞就沒有停過。而現在,這一傳聞終於被畫上了句號。在給納税人帶來了實打實的便利之外,分税制也急需一次自我升級,以應對當前的税收矛盾。
撰文丨金水河記者曉妍
昨日,此前獲批的《深化國税、地税徵管體制改革方案》(以下簡稱《方案》)終於露出真容,我國税收徵管體制改革的大幕正式拉開。
《方案》明確合理劃分國税、地税徵管職責,並將在納税服務等環節實施國税、地税深度合作,提出6大類30多項具體舉措和2020年建成與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相匹配的現代税收徵管體制的目標。
《方案》再度強調分税制仍然是未來徵税體制改革的大方向,國地税之間將展開更多領域和層面的合作。
儘管地位依然牢固,但分税制也需順應時代進行適度調節,有分析認為,按税種劃分的分税制或將成為未來徵税體系的主流。
合作不合並,分“帳”不分“台”
國税局、地税局,對於大多數工薪階層來説,除了遇着買房買車這種大事兒,似乎一輩子也去不了幾回。但對於企業而言,卻是財務部門每個月都要往返多次的熟門熟路。辦理分屬國税、地税的不同税收業務,要跑兩個税務局,已經是常態。
我國現行的國税、地税徵管體制建立於1994年,與當時的分税制改革相同步,為建立我國現行的市場經濟體制發揮了重要作用。但國家税務總局局長王軍坦言,現行徵管體制的確存在一些問題:比如職責不夠清晰,辦税不夠便利,管理不夠規範,組織不夠科學。
“我們搞改革,就是要解決這些突出的矛盾和問題,解決納税人的‘痛點’。”他説。
那麼改革之後,國地税徵管體制將會是什麼樣呢?*納税人最直觀的感受,簡單説來就是可以做到“進一家門、辦兩家事”。*國家税務總局納税服務司司長饒立新説,今後國地税信息化充分保障的前提下,一個窗口就可以。
的確,之所以能夠實現國地税機構的前台打通,是有賴於信息化技術的深度使用。比如一個納税人同時提交了分屬國税和地税的好幾個不同事項,一個窗口受理後,信息在後台自動分開。而這樣的信息通暢不僅是在國地税間,還將跨越地理轄區的界限。根據《方案》要求,2016年涉税事項要實現同城通辦,2017年要基本實現跨區域經營企業的全國通辦。
王軍説,2017年對跨區域的企業就要實現在全國任何一個地方都可以便利交税,雖然交税的地點改變了,但是税收的歸屬不會變。把賬在後台算,前台儘可能方便大家。
涉税信息在國地税之間、不同地方之間流動起來,給納税人帶來的方便不言自明。而與此同時,對於跨區域企業,尤其是大企業的税收風險管理也將更加全面。根據《方案》,對於跨區域、跨國經營的大企業,今後雖然該交給誰的税還照舊交給誰,但税收風險的分析,將由以往的所在市縣做,提升至税務總局、省級税務局集中進行。
王軍強調,要有差別化,要區分他們對税法的遵從是好還是壞。用行話就是要進行“風險防控”。對於高風險的企業,執行税法執行得不好就有很多毛病和問題,就要加大管理力度,採取針對性措施。對税法遵從度高的企業,就要給予綠色通道。
國地税合併,一個偽命題?
既然前台都合一塊兒了,信息也相互溝通了,為什麼不乾脆直接整體合併了呢?
事實上,類似的問題,已經被問了20年。
在1994年之前,我國從中央到地方只有一個税收徵管系統。在這一年分税制改革之後,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開始“分灶吃飯”,國税主要負責徵收中央税、中央與地方共享税,地税主要負責徵收地方税。
不過,從這兩個税收徵管機構誕生的那一天起,關於其合併的傳聞就此起彼伏。到2013年前後,營改增開始在全國各地陸續展開之後,這一傳聞達到了頂峯。
營業税是地方最主要的税種,由地方税務機關負責徵收,而增值税為中央和地方的共享税,一直由國税部門徵收。業內人士普遍認為,隨着營改增的推進,地税部門的業務會逐步大幅萎縮,從而失去存在的必要。
同時,企業繳税兩頭跑不説,税務機關征税的成本也不低。IMF此前發佈的一份公告稱,中國的税收成本是美國的4倍。國家審計署曾經抽查過236個基層税務局,發現人均支出超過9萬多元,人均辦公面積超標58%。而且,國税局、地税局有時徵收同一個税種,會產生利益衝突,兩者甚至出現惡性競爭。此外,國税和地税對企業交叉重複徵税、出現問題後互相推諉扯皮等現象也在一定程度上存在。
*然而以上種種關於目前税收徵管體制的問題,實際上都是方式方法的問題,而不是方向性的問題,不能只從成本和效率上來考慮。*它們可以在原有框架之內逐步解決,而不用把這個框架推倒重來。
正如業內一些學者所言,目前國税和地税並立的格局是由中央和地方的關係所決定的,是由中央和地方各自的財權和事權相匹配所決定的。*目前最迫切的,不是國税和地税形式上的合併問題,而是其各自功能如何強化的問題。*從這個角度看,國地税合併,説到底其實是個偽命題。
王軍表示,營改增以來,的確出現了國税部門徵管工作量加大而地税部門減少的現象,但隨着環境保護税和個人所得税改革的推進,地税部門徵管工作量將會呈明顯增加的態勢。
一些專家也指出,營改增是推進税收徵管改革的一個契機,國税、地税恰恰在這個過程中加深了合作。
“機構分設有利於調動中央和地方兩個積極性。分税制財政管理體制是國税、地税機構分設的基礎,分税制基礎沒有改變,機構分設也宜繼續堅持。”王軍説。
大方向不變,自身需“升級“
新的税改方案內容十分豐富,涉及納税服務、徵税方式、國際税收合作等方方面面,是一項系統化的綜合改革,細化了很多具體改革舉措,為今後一段時間我國徵税體制改革做出了頂層設計。
有專家表示,作為全面深化改革的“先行軍”,財税改革已經往縱深邁進,這需要税收徵管體制改革支撐,實現質變,二者是相輔相成、互相促進的。
“營改增”完成後,一個很清晰的方向是充實地方税源,而環境税、個税以及房產税都是地方税源的可取選擇。
此外,高收入者成為自然人税收管理體系的重點,《方案》提出,建立自然人税收管理體系。順應直接税比重逐步提高、自然人納税人數量多、管理難的趨勢,從法律框架、制度設計、徵管方式、技術支撐、資源配置等方面構建以高收入者為重點的自然人税收管理體系。
總之,儘管實行分税制的大方向沒有變,但在業內看來,現行的税收劃分制度短期內仍然會對地方收入造成衝擊,因此,分税制也急需進行一次自我升級以應對當前的税收矛盾。
對此,中央財經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楊偉民在11月9日的國新辦吹風會上表示,在税收劃分的問題上要充分考慮税種的屬性,未來可能會變成中央拿什麼税、地方拿什麼税、省一級政府拿什麼税、市縣政府拿什麼税。“這同樣也是分税制,但是按税種分,而不是按税率分。”楊偉民説。
編輯丨曉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