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一五年社會治理的變遷和進步
【光明日報·特刊·權威觀察】
2015年,一系列重大改革政策密集推出,利益格局進一步深刻調整,經濟社會大局保持穩定和諧,這些成績來之不易,離不開社會治理創新。
浙江長興:鄉鎮推行“互動式服務”新模式。新華社記者 徐昱攝
在簡政放權中推進社會治理體制創新。根據國務院的要求和統一部署,各級政府繼續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轉變政府職能,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事項,清理和規範中介收費項目,編制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把政府管不了、管不好、不該管的事項交給市場和社會去管理,規範行政權力,創新監管方式,提升服務質量,加大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的力度,不僅向社會放權,而且向社會投入更多的資源,培育社會主體健康成長。政府和社會的邊界逐漸明晰,使得社會具有更大的自主權和更大的發展空間。政府和社會的關係得到改善,為形成政府治理、社會調節、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動格局創造了條件。
在重心下移中強化基層社會治理。各級黨委政府越來越清醒地認識到,社會治理的重點和難點都在基層,上面千條線下面一根針。各地按照“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傾”的要求,推進街道和社區管理體制改革。社區建設進一步得到加強,各地普遍開展社區減負工作,社區工作進一步規範。按照費隨事轉的要求,政府向社區投放和轉移的資源更多;各地認真貫徹落實中辦和國辦印發的《關於加強城鄉社區協商的意見》,推動社區民主政治建設,社區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發展的能力得到增強。
在社會組織改革中激發社會發展活力。按照政社分開、權責明確、依法治理的原則,堅持一手抓發展、一手抓管理,引導和規範社會組織健康發展。中辦、國辦印發《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脱鈎總體方案》,標誌着社會組織分類發展邁出了重要的步伐。民政部制定了《關於進一步整治社會組織亂攤派的實施方案》,開展整頓規範行業協會商會收費等工作,開展行業協會商會誠信自律建設,加快社會組織信息公開和信用體系建設。中央首次召開羣團工作會議,給以工會、婦聯、共青團為代表的羣團組織改革發展指明瞭方向,為煥發羣團組織的生機活力、有效參與社會治理注入了強大動力。
在信息化建設中統籌現實社會和虛擬社會的治理。各地紛紛開展智慧城市、智慧社區建設,充分運用現代科技信息手段推進社區治理網格化和精細化,運用“互聯網+”進行社會治理方式創新。建立國家網上信訪系統,鼓勵和支持羣眾運用網絡手段表達意見、反映訴求。在享受信息化建設成果的同時,進一步加強對互聯網上的虛擬社會治理力度,規範網民上網行為。
在構建公共安全體系中防範和化解各類風險隱患。堅持安全發展、確保公共安全是社會治理創新的重要任務。頒佈實施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進一步強化在公共安全體系建設中的政府領導責任、相關部門的監管責任和企業的主體責任,努力構建一張立體化公共安全網。針對安全生產領域重特大事故仍然高發頻發的現實,進一步加強管理、強化責任,要求各級政府和各類企事業單位完善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和管理制度。針對高速鐵路、城市軌道、油氣管網等重點領域和煤礦、礦山、化工、煙花爆竹等重點企業,開展安全隱患專項排查整治。加強對各級領導幹部公共安全知識和處置突發事件能力的培訓。
(龔維斌,作者系國家行政學院社會治理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