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媒:日韓顧及國內輿論 慰安婦問題共識措辭模糊
【環球網綜合報道】日韓兩國政府在28日達成共識的有關慰安婦問題的談判中,為免受國內輿論批評而絞盡腦汁。日本共同社12月29日報道稱,有關日本政府的法律責任以及首相安倍晉三的“道歉”聲明等兩國主張的分歧點,共識最終採用了“便於雙方向國內解釋的內容”(日韓外交消息人士語),各自退讓了一步。而圍繞是否撤除首爾日本大使館前象徵受害女性的少女像則尚有模糊之處,最終解決還要留待日後。
報道稱,關於成為焦點的少女像,日方主張以撤除作為解決問題的條件。韓方則以雕像為民間團體所設等為由,表現出“問題最終解決後自然會撤除”的慎重態度。韓國外長尹炳世28日與日本外相岸田文雄會談後在聯合記者會上表示:“韓國政府將努力與相關團體協商,爭取恰當地解決。”據日本外務省介紹,韓方在外長會談中表明,“韓國政府不會支援”在美國等地設置少女像的做法。然而,由於撤除或搬移雕像可能引發韓國國民的反對,能否實現仍是未知數。
作為最大分歧點的索賠權問題,日方堅持根據1965年《日韓請求權協定》“已完全且最終解決”的立場。韓國認為慰安婦“不在該協定適用對象之列”,一直要求明確國家責任並進行賠償。日本外相岸田文雄在聯合記者會上繼承了1993年時任官房長官河野洋平談話等的措辭,稱“在軍方的參與下,嚴重傷害了眾多女性的名譽和尊嚴”,表示“日本政府痛感責任”。
共同社報道稱,關於慰安婦,此次共識相較之前安倍使用的“痛心”等措辭,給人以更進一步的感覺。韓方理解為內容提及“法律責任”,日方也能將其解釋為僅提及“人道主義責任”,內容實際上“模稜兩可”(日本政府關係人士語)。岸田向記者表示“日本關於索賠權的法律立場沒有任何改變”,強調慰安婦問題已得到“最終的、不可逆的解決”。
關於對前慰安婦的援助項目,日本吸取向慰安婦支付“補償金”的“亞洲女性基金”(2007年解散)未能得到充分理解和協助的教訓,此次堅持以韓國政府參與的形式由雙方共同設立新基金。
雙方最終同意由韓方設立財團,日方出資約10億日元(約合人民幣5500萬元)。關於政府財政支出的性質,雙方也各自留有解釋的餘地。日本將其定位為“人道主義援助”,而韓國在鑑於安倍作出“道歉及反省”,將其解釋為“事實上的賠償”(日韓關係消息人士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