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成功的辯護
起因
他被女騙子舉報落網
案件的被告人名叫濤北方,今年56歲。2013年6月,因被人舉報涉嫌詐騙,濤北方被遼寧某地警方網上通緝,同年7月,在海口被抓。
舉報濤北方的人是女子延平。延平與另外兩名男子謊稱能為他人安排工作、買房子、承包工程等,涉嫌詐騙1100餘萬,早在2012年5月被遼寧某地警方依法刑事拘留。就在該案審理期間,延平將濤北方舉報,稱當中有幾筆系她託濤北方辦事被騙。但濤北方並未被列為延平詐騙案的同案犯,卻是另案處理。
濤北方被抓後,其子來到北京,找到廣衡律師事務所主任趙三平,委託他為父辯護。趙三平和所裏律師吳萍萍接手了這起詐騙案後,逐漸對濤北方有了進一步瞭解。
原來,濤北方很早就離開家來到了北京,此前有過兩家正經單位,但都時間不長,更多的時候是一種無業狀態。濤北方在全國各地到處跑,平時靠給人牽線搭橋、介紹土木工程賺錢,好説個大話、擺個場面。
濤北方在北京有家,但這個家卻是他和另外一個女人的。濤北方對老家的原配幾乎是不聞不問,每年回去不了一兩回,更別提寄錢給家裏。
濤北方出事後,在看守所裏給兒子打電話要錢,兒子聯繫到濤北方的朋友,找到父親在京的住處,方知他在此地養了個女人。最終雙方形成默契,兒子負責聘請律師的花費,“小三兒”負責看守所那邊的花銷。
決策
從檢方的證據中尋找突破口
當地公安出具的起訴意見書中,認定濤北方謊稱自己曾為中紀委領導,認識很多領導,認識延平後,分別於2011年5月至2011年7月,以能為他人辦理提職、安排事業單位工作等為由,分多次騙取延平306.5萬。
2013年年底,在遼寧某看守所,趙三平和吳萍萍會見了濤北方。濤北方自稱受到警方的恐嚇,所以招認,案件移送檢方後,他才敢説實話。他説他實際只收取了第一筆當中的10萬元,其中5萬給了託付辦事之人,此後因延平説事情不辦了,他退給了延平9.5萬。其他一干指控,他都不認。
閲卷後,趙三平和吳萍萍發現,能證明濤北方收了這些錢的證據,除了延平及一些證人語焉不詳的證詞外,並沒有直接的收錢記錄。律師認為,在指控濤北方詐騙的證據上,該案確實不夠充分。
在兩次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後,檢察院於2014年5月以詐騙罪對濤北方提起公訴。
在公訴書中,檢方提及2011年5月的一天,在當地某咖啡廳,被害人延平安排一人與濤北方相見,為給該人提職,經延平手將人民幣20萬給了濤北方。濤北方找人辦理此事,後事情沒有辦成,返還延平9.5萬。此外,檢方還列出4個人名,稱為了辦工作,4人在不同的時間地點分別將總計73萬交給了延平。延平為了給上述人員辦工作,將上述款項交給了濤北方。
公訴書還稱,“另外,還有十餘人通過被害人延平辦工作,延平將收到的款項共計223萬元悉數交給了濤北方。”但這十餘人是誰,分別於何時何地給了延平多少錢,卻沒有詳細列明。
由於濤北方提供的證明沒有作案時間的機票行程單等,經律師調查是假的,證人也找理由不敢出庭,最終趙三平和吳萍萍決定,濤北方提供的所有證據都不作為證據提交法庭,他們僅從檢方的證據中尋找突破口。
2014年7月17日,就在開庭的前一天,兩位律師在當地看守所再次會見了濤北方。趙三平對他講:“明天開庭,希望你實事求是,有罪就是有罪,無罪就是無罪。”
趙三平同時告訴濤北方,他們跟檢方就證據問題進行過多次溝通,雖然該案經過兩次補偵,但他仍認為現有證據不足以證明濤北方有罪,準備為濤北方做無罪辯護。濤北方表示認可。
辯護
沒有收條轉賬記錄甚至沒有受害人
案件開庭,趙三平和吳萍萍當庭指出,除了濤北方退還的9.5萬,檢方沒有任何證據能夠證明延平為他人辦事給付了濤北方306.5萬元。根據他們的申請,法院還當庭播放了公安的訊問錄像,他們發現當中很多地方與口供對不上。
兩位律師指出,在第一筆幫人提職的指控中,濤北方並沒有詐騙的主觀故意,他當着延平的面給所託之人打電話,且對方職務也是真實的,濤北方並未虛構事實,所託之人也答應幫忙跑跑關係。後來因事情沒有眉目,延平要錢,濤北方便退還了9.5萬。延平以外的兩位證人證言均稱,“我當時感覺錢應該在包裏”、“我當時認為錢應該是放在包裏了”,均不足以證明延平為了此次幫人提職給了濤北方20萬。
在其他的幾項指控中,同樣沒有給錢的證據。包括當中唯一的一筆15萬,延平説是分兩次通過銀行轉賬支付,但檢方兩次退回補偵,仍沒有補充到轉賬記錄。
此外,延平在收取檢方指控的託辦工作之人的錢款時,給每個人都寫了收條。趙三平説,對於收別人錢10萬都會寫收條的人,給濤北方一個相識沒幾天的人300多萬卻一個收條都不要,完全不合常理。檢方另外指控的223萬、十餘人則一個證據都沒有,甚至延平連一個人名都想不起來,如何證明這223萬的存在?此外,檢方也未提供關於鉅額款項的去向證明。
律師認為,該案對事實的認定尚未達到證據確實充分,在案證據之間存在矛盾,不能排除合理懷疑,據以定案的證據不能形成完整的證據鏈條,因此濤北方詐騙罪名不能成立。
結局
判決只認詐騙10.5萬
濤北方一案審理期間,延平詐騙案也由當地中院作出一審判決,延平被判處無期徒刑。濤北方案中出現的幾個託辦工作之人的姓名出現在延平案的判決中,但判決卻對濤北方隻字未提。這份判決也被趙三平作為證據提交法庭。
今年2月,當地法院對濤北方一案作出一審判決,法院僅認可了檢方關於第一項提職詐騙20萬的指控,認定詐騙金額為10.5萬元,其餘指控均因公訴機關指控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不予確認,最終判決濤北方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並處罰金20萬元。濤北方不服,提起上訴。今年7月,二審維持原判。
(文中當事人均為化名)
本報記者 張蕾 J009
今日我坐堂
趙三平律師
北京廣衡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創始合夥人之一。擅長各類經濟、民事訴訟業務,律師執業以來承辦過大量的訴訟案件,不僅積累了豐富的訴訟經驗,而且以紮實的專業知識及嚴謹的工作作風贏得了當事人的認可和社會的尊重。代理案件範圍涉及房地產、建設工程、婚姻家庭、經濟合同糾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