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利用寒假時間組織學生集體補課
作者:郭景水 通讯员王波
本報訊(記者郭景水 通訊員王波)記者近日從省教育廳獲悉,按照海南省全日制中小學2015—2016學年度校歷規定,我省小學從2016年1月23日、中學從2016年1月30日開始放寒假,中小學下學期報名註冊時間為2016年2月23日,正式上課時間為2月24日。
省教育廳基礎教育處負責人表示,各地各校除高三年級外不得推遲放假和提前開學,高三年級可根據情況提前一週開學。各學校一律不得利用寒假時間組織學生進行集體補課、上新課或以各種名目舉辦輔導班;中小學教師不得組織、要求學生參加校內外有償補課和輔導。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大對中小學寒假期間違規補課現象的監督檢查力度,設立舉報電話,認真受理、核實反映的情況,一經查實要立即予以糾正,按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嚴肅處理,並及時將有關情況報送省教育廳。
省教育廳基礎教育處負責人表示,各中小學校要在放假前對學生開展一次安全專題教育活動,增強安全使用煤氣、電器及防火、防盜、防騙、防溺水等自我保護意識和應對技能,謹防和杜絕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各中小學校要通過家長會或《致家長一封信》等多種形式,提醒家長假期和春節期間加強對孩子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