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3到11月查獲逾1.2萬人違反“限奶令”
據香港中通社報道,香港海關28日公佈,自2013年3月實施“限奶令”以來,截至11月,共12186人被法庭裁定違反規例,當中562人被判處即時監禁,刑期介於1日至140日,1008人被判處監禁6日至10個月緩刑12個月至36個月。
粉嶺裁判法院28日分別裁定兩男一女,因非法攜帶供36個月以下嬰幼兒食用的配方粉離境罪成,各被判入獄1個月。涉案配方粉全數被充公。涉案人士分別於12月26、27日,在落馬洲支線管制站出境大堂被海關人員截停,並從其隨身行李搜獲介乎22.5至29.6公斤的配方粉,
此外,粉嶺裁判法院亦於12月14日判處一名男子入獄2個月。他12月11日在落馬洲支線管制站出境大堂被海關人員從其隨身行李搜獲24公斤的配方粉。
根據香港特區政府《2013年進出口(一般)(修訂)規例》,任何人士除非獲發出口許可證,否則不可從香港輸出供36個月以下嬰幼兒食用的配方粉(包括奶粉或豆奶粉)。為容許輸出合理分量作私人用途,離港人士可在其私人隨身行李中,輸出總淨重不超逾1.8公斤的配方粉。
海關發言人表示,海關會繼續在各出入境管制站,加強打擊非法出口配方粉活動,並偵緝懷疑走私集團,搗破走私配方粉貯存貨倉。香港海關亦會繼續與內地執法機關加強合作,包括交流情報及在有需要時展開雙邊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