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一100平米套房內住22人 城中村拆遷致羣組增加
記者王磊侯夢菲核心提示“小區羣租的突然增多,非常影響我們的生活。”昨天,鄭州市緯四路上鄭州市雜技團家屬院居民周先生向大河報反映。記者調查發現,這個小區5號樓一套三室一廳變成單身宿舍,放了14張上下牀,住了22個人。記者調查發現,年底前鄭州四環內所有城中村將拆除,鄭漂們面臨無房可住的尷尬,不少鄭漂無奈選擇羣租。一個新的現象是,不少飯店、洗車行、美容院等勞動密集型行業的職工住房困難,多在小區內羣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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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化】
飯店、洗車行、美容院員工,多搬進小區“羣租”
大河報記者來到鄭州緯四路與經一路交叉口向東100米路西,鄭州市雜技團家屬院5號樓。
“這個樓上有一個飯店的宿舍,住了20多人。”周先生説。
記者調查發現,這個房屋是三室一廳,面積在100平方米左右,承租方是鄭州一個飯店。房子裏放着14張上下牀,住了22人。
“我們真的是沒地兒去了。城中村拆了,便宜的房子找不到,只能羣租。如果要攆我們,我們就無處容身了。”一名不願具名的飯店工作人員説。
無獨有偶。僅12月份,記者就收到5起舉報羣租線索,初步核查發現,有3個都是飯店、洗車行、美容院的職工宿舍。比如,緯二路27號院6號樓上兩棟房子,均屬於羣租。一套房子160平方米,是附近一個飯店的職工宿舍,放了15張上下牀和1張單人牀,居住24人。另一套房子70平方米,放了6張上下牀,居住5人,是美容院的職工宿舍。
【探因】
年底前四環內所有城中村將拆除,城中村租客搬走
年底前,鄭州四環內所有城中村將拆除。昨日,記者以房客的身份在邵莊採訪發現,不少商鋪的門口都掛着“房租到期跳樓虧本”、“清倉處理”、“告別邵莊”的牌子。在一處搬空的房子內,一名房東告訴記者,現在租單間每個月500元,“住的話還能便宜”。但便宜的房租也沒能留住鄭漂們的腳步,不少租客提前外遷,“怕晚了找不到房子”。
然而,選擇租住市區小區意味着高房租。記者在經三路、政七街、紅專路附近諮詢租房信息,兩室一廳的月租在2500元左右,三室一廳3000元左右,單間合租價格也在1000元之上,這對於普通的上班族來説是一筆不小的開支。
在鄭州租房QQ羣裏和租房網站上,記者發現了不少羣租信息。記者聯繫其中一名“房東”,他告訴記者,一個牀位月租300元,包括水電費、網費,每個房間居住6至8人,“該有的都有,住的都是女生,很安全”。
【問題】
《河南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為何管不住“羣租”
7月1日起,《河南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正式實施。該辦法明確禁止“羣租”,規定“出租住房的,出租人應當以原設計房間為最小出租單位,不得分隔搭建後出租”。然而,這個政策實施快半年了,為何羣租越演越烈?
鄭州市房產租賃市場管理處有關負責人説,雖然河南出台了“辦法”,但是,如何認定“羣租”仍是一個問題。河南的“辦法”並沒有明確,人均租住建築面積低於多少屬於羣租。相關部門接到老百姓舉報去查處羣租時,即便看到一個屋子放了很多高低牀,住了很多人,也無法認定你就是羣租。
鄭州市民李先生説,鄭州市政府辦公廳已經下發《鄭州市房屋租賃聯合管理實施方案》,首次對“羣租”進行定義:“集中出租房屋供他人居住,出租房間達到15間或居住使用人達到30人以上,出租居住房屋人均居住面積低於5平方米,每個房間居住人數超過2人”。李先生説,鄭州不是有羣租標準嗎?
鄭州市房產租賃市場管理處有關負責人説,《鄭州市房屋租賃聯合管理實施方案》不能作為執法的認定標準。《鄭州市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正在起草制定中,其中明確規定羣租標準。這個《辦法》頒佈後,鄭州市有關部門可以名正言順去查處羣租,並依照法律法規進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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