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進行銀行卡快捷支付等不受限額約束
中國人民銀行28日公佈了《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管理辦法》,自2016年7月1日起實施。央行有關負責人就此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解答
1
小額支付偏重便捷大額支付偏重安全
問:這次出台的辦法的監管思路與主要監管措施是什麼?
答:人民銀行確立了堅持支付賬户實名制、平衡支付業務安全與效率、保護消費者權益和推動支付創新的監管思路。主要措施包括:
一是清晰界定支付機構定位。堅持小額便民、服務於電子商務的原則,有效隔離跨市場風險。
二是堅持支付賬户實名制。這也是反洗錢、反恐融資和遏制違法犯罪活動的基礎。
三是兼顧支付安全與效率。本着小額支付偏重便捷、大額支付偏重安全的管理思路,根據交易驗證安全程度的不同,對使用支付賬户餘額付款的交易限額作出了相應安排,引導支付機構採用安全驗證手段來保障客户資金安全。
四是突出對個人消費者合法權益的保護。健全客户損失賠付、差錯爭議處理等客户權益保障機制,降低網絡支付業務風險。
五是分類監管推動創新。
解答
2
支付賬户與銀行賬户有明顯不同
問:管理辦法中提到的支付賬户與銀行賬户有何不同?
答:支付賬户最初是支付機構為方便客户網上支付和解決電子商務交易中買賣雙方信任度不高而為其開立的,與銀行賬户有明顯不同。
一是提供賬户服務的主體不同。支付賬户由支付機構為客户開立,主要用於電子商務交易的收付款結算。銀行賬户由銀行業
金融機構為客户開立,賬户資金除了用於支付結算外,還具有保值、增值等目的。
二是賬户資金餘額的性質和保障機制不同。支付賬户餘額類似於預付費卡中的餘額,是支付機構以其自身名義存放在銀行,並實際由支付機構支配與控制。該餘額不受存款保險條例保護。一旦支付機構出現經營風險或信用風險,將可能導致客户遭受財產損失。
解答
3
問:支付賬户交易限額的規定會不會影響便捷性?
答:網絡支付應始終堅持為社會提供小額、快捷、便民小微支付服務的宗旨。Ⅱ類、Ⅲ類個人支付賬户年累計10萬元、20萬元的限額,能夠滿足絕大部分客户使用支付賬户“餘額”進行付款的需求。對極少數消費者,或者消費者偶發的大額支付,可以通過支付賬户餘額支付、銀行卡快捷支付、銀行網關支付等方式組合完成。考慮到Ⅰ類個人支付賬户在開立過程中對客户身份驗證的強度較弱,對其“餘額”付款交易規定了較低的限額。
同時,為引導支付機構提高交易驗證方式的安全性,辦法規定,對於交易驗證安全級別較高的支付賬户“餘額”付款交易,支付機構可以與客户自主約定單日累計限額;但對於安全級別不足的支付賬户“餘額”付款交易,辦法規定了單日累計限額。單日累計1000元、5000元的限額能夠有效滿足絕大部分客户使用支付賬户“餘額”進行付款的需求。此外,綜合評級較高且實名制落實較好的支付機構單日支付限額最高可提升到現有額度的2倍。
強調的是,10萬元、20萬元的年累計限額,以及1000元、5000元的單日累計限額,都僅針對個人支付賬户“餘額”付款交易。客户通過支付機構進行銀行網關支付、銀行卡快捷支付,年累計限額、單日累計限額根據相關規定由支付機構、銀行和客户自主約定,不受上述限額約束。綜合新華社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