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縣市區試點農村“兩權”抵押貸款
這是國家層面首次就農村產權抵押貸款進行授權
本報訊(記者 李淼)記者從省委農工委獲悉,12月27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關於授權國務院在北京市大興區等232個試點縣(市、區)、天津市薊縣等59個試點縣(市、區)行政區域分別暫時調整實施有關法律規定的決定》,我省12個縣(市、區)入選農村承包土地經營權和農民住房財產權“兩權”抵押貸款試點。試點自2015年12月28日起施行。
此次,成都温江區、崇州市、眉山彭山區、內江市中區、蓬溪縣、西充縣、巴中巴州區、武勝縣、井研縣、蒼溪縣入選農村承包地經營權抵押貸款試點;瀘縣、郫縣和眉山彭山區入選農民住房財產權(含宅基地使用權)抵押貸款試點。根據該決定,在試點區域,分別暫時調整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關於集體所有的耕地使用權和關於集體所有的宅基地使用權不得抵押的規定。調整在2017年12月31日前試行。《決定》要求,必須堅守土地公有制性質不改變、耕地紅線不突破、農民利益不受損的底線,堅持從實際出發,因地制宜。
省委農工委相關負責人表示,這是國家層面首次就農村產權抵押貸款進行授權,讓試點地區在用農村“兩權”抵押貸款方面將有章可循,從而落實農村土地的用益物權,深化農村金融改革創新,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有效盤活農村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