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障女迷路討飯被拐賣 兩名人販被抓入獄
作者:王丹蕾
2015年4月,何豔在鎮巴縣林業局門前突然遇見了出嫁洋縣後走失多年的智障侄女何婷婷,從而揭開了侄女被拐賣的謎案。2015年12月10日,鎮巴縣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了被告人李華、李冉拐賣婦女一案,二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4000元和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2000元。
2011年6月18日早上,何婷婷在丈夫睡覺未醒時獨自出門迷路,來到李華家討飯吃,李華留其在家中居住。李華見何婷婷精神不正常,便電話聯繫居住在鎮巴縣的被告人李冉,讓李冉帶2000元去給他介紹媳婦。李冉到李華家見到了何婷婷,但雙方見面後李冉未看上對方。李華就讓李冉回去另尋買主,準備將何婷婷以三四千元賣掉,事成後分給李冉1000元,李冉表示同意。李冉返回鎮巴縣後,找到單身漢王國忠,王國忠給付李華4000元將何婷婷買走。後李華分給了李冉少許贓款,李冉又以介紹費為名向王國忠索要了400元。王國忠與何婷婷共同生活四年,生育一女一男。2015年4月24日,何婷婷被公安機關解救回洋縣。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李華、李冉合謀出賣患有精神疾病的婦女,犯拐賣婦女罪。被告人李華首起犯意,提出拐賣被害人,積極實施,所得贓款大部分被其揮霍,系主犯,被告人李冉積極介紹買主,分得部分贓款,系從犯,可以依法減輕處罰;鑑於二被告人到案後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構成坦白,認罪悔罪態度好,遂作出上述判決。
(文中人物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