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持刀捅人卻誤殺發小好友 勸死者家屬堅強
作者:杨凤临
孫某(右)和王某在法庭上受審。京華時報通訊員李佳攝
男子孫某與兩名朋友喝酒後,與他人發生口角進而互毆。其間,孫某持彈簧刀將對方兩人刺死,還失手捅死自己的一名好友。昨天上午,孫某因涉嫌故意傷害罪在市一中院受審。法庭上,孫某認罪並表示願意盡力賠償,並稱希望受害者家屬能夠堅強生活。
檢方指控
被控酒後捅死三人
昨天上午,孫某被法警帶上市一中院的法庭,與他共同受審的還有他的朋友王某。現年57歲的孫某,個頭不高,身穿灰色棉襖,表情嚴肅;55歲的王某,中等身材,身穿黑色棉衣,頭髮花白。兩人均為本市門頭溝區人,案發前無業。
據檢方指控,2015年6月20日23時許,孫某、王某夥同王某某在門頭溝
區西老店村65號院4號金福龍緣娛樂中心外東側,因瑣事與男子梁某、秦某等人發生口角並互毆。互毆過程中,王某與孫某共同對秦某進行毆打。孫某持尖刀扎刺秦某、梁某、王某某,致三人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檢方認為,應當以故意傷害罪追究孫某、王某的刑事責任。其中,孫某曾
因故意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刑罰執行完畢以後,在5年內又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屬於累犯,應當從重處罰。王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從犯,應當從輕處罰。
據瞭解,王某當晚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孫某則到門頭溝附近的一座山上躲了一夜,次日被警方抓獲歸案。
庭審現場
供述稱倒車引糾紛
法庭上,孫某表示認罪。他稱,當晚他和好友王某、王某某酒後走出歌廳後,王某與4名年輕男子發生口角,王某被打。“我最開始使勁勸,説有事好商量,但對方至少兩個人打了我的頭部。”孫某説,是對方先動手,自己因為喝了很多啤酒,被惹怒,才從口袋裏掏出了彈簧刀。
孫某説,他先是捅了一個光膀子男子(秦某)一刀,然後感覺後面有人走過來拉自己,於是又朝身後揮了一刀。“等我扭頭時才發現,這一刀竟然捅中了我的發小王某某。”隨後,孫某又持刀扎向梁某。
王某也對檢方的起訴表示認可。他講述事發原因稱,當時,他正指揮王某
某倒車,突然有一名男子走過來稱被車撞到了,“當時他揪着我的領子就開始罵,隨即又過來幾個人將我打倒在地。我被打掉了3顆牙,胳臂也被咬傷了。”王某説,當天自己喝了大約4扎啤酒,被打得神志不清,因此很多細節已經記不清,也沒有看到孫某殺人。
好友妻子表示諒解
據瞭解,孫某的辯護人向法庭提交居委會開具的證明,以及死者王某某的妻子寫的刑事諒解書,辯稱居委會能證明孫某一向遵紀守法,平時表現良好,為人善良。被害人王某某的妻子也表示,死者王某某生前與孫某是發小,關係十分要好,
孫某不是故意殺人,故予以諒解。辯護人因此希望法院對孫某從輕處罰。
公訴人認為,居委會提供的材料具有片面性,是不能據此對孫某從輕處罰的。據公訴人介紹,孫某此前曾因犯盜竊罪,於1998年被海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曾因敲
詐勒索罪,於2009年被大興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此外,王某也有前科劣跡,曾因犯故意傷害罪,於2009年被海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因犯危險駕駛罪,於2013年被門頭溝法院判處拘役1個月零15天。
民事索賠
死者家屬索賠370萬
昨天上午,三名死者的多名親屬出席庭審,他們提起附帶民事賠償。秦某的家人索要死亡賠償金等各項損失156萬餘元,梁某的家屬索賠100萬元,王某某的家屬索賠127萬餘元。
對此,孫某和王某都表示沒有意見。“我向你們賠禮道歉,希望你們諒解,法院判決後,我和家屬一定會盡力賠償。”王某面向被害者家屬説。孫某也表示,不管自己有沒有賠償能力,一定會和家人盡全力賠償。
在原告席上的幾名家屬,面無表情。死者秦某的弟弟向孫某質問道:“你捅完我弟弟一刀後,他已經失去了反抗能力,你為什麼還連續捅四五刀,將其斃命。”説完,他抹了抹眼淚。孫某則低着頭,默不作聲。
被告人勸家屬堅強
在最後陳述階段,孫某表示對此事非常後悔,對受害者家屬表示歉意。“我願意賠償,不管家裏是否負擔得起,我們都會盡力。我也希望被害人家屬化悲痛為勇氣,堅強地生活下去,這是我的心裏話。”
孫某還扭頭看了看旁聽席上自己的家屬,含淚説:“我這麼大歲數了,還闖禍。事後,我的父母、兄弟、女友不離不棄,這給我造成好些煩惱、痛苦,我對不起他們,我無地自容,希望親人們各自保重,好好地生活。”
王某也對死者家屬表示深深的歉意,稱自己責任內的願意進行賠償。
隨後,法官宣佈,對於民事賠償部分,法庭會主持調解;刑事部分,擇日宣判。
京華時報記者楊鳳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