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河南省行政執法證將啓用 執法不亮證咱有權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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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商報記者 趙強
12月28日,河南商報記者從省政府法制辦獲悉,從2016年1月1日起,全省將啓用新版河南省行政執法證(簡稱執法證),舊版執法證予以廢止。行政執法人員開展行政執法工作,應主動出示執法證表明身份,否則對方有權拒絕。
此外,新版河南省行政執法監督證也同時啓用。
執法不亮證 公民有權拒絕
為嚴格行政執法資格管理,加強行政執法監督,促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自2016年1月1日起,我省啓用新版執法證和監督證,2010年河南省人民政府頒發的舊版執法證和監督證同時予以廢止。
省政府法制辦有關負責人介紹,執法證是行政執法人員依法行使行政執法權的資格證明。凡依法取得執法證的人員,有權按照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執法權限,在本行政區域內從事行政執法工作;未依法取得執法證的,不得從事行政執法工作。
行政執法人員開展行政執法工作,應當主動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出示執法證表明身份。不出示執法證表明身份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有權拒絕,並有權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法制機構投訴。
行政執法監督人員開展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應當出示監督證表明身份。不出示監督證表明身份的,被監督的單位或人員有權拒絕。
執法人員身份來這兒查
河南省行政執法人員查詢系統向社會開放。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登錄河南省政府法制網(http://www.hnfzw.gov.cn/)“河南省行政執法人員信息查詢系統”,或者掃描證件背面右下角二維碼防偽標識,對執法證持證人員信息和證件是否有效進行即時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