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媽媽殺嬰判6年男友協助拋屍獲緩刑
作者:杨凤临
京華時報訊(記者楊鳳臨)因害怕被人發現,23歲女孩王某在合租房內產下一男嬰後將其殺害,男友喬某將男嬰屍體拋至路旁垃圾桶內(本報12月9日曾報道)。昨天上午,市一中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王某有期徒刑6年;以幫助毀滅證據罪,判處喬某有期徒刑2年,緩刑2年。
23歲的王某與21歲的喬某是男女朋友。王某在北京一家藥房打工,住在與同事合租的出租房內,喬某則在河北某學院讀書。
據法院認定,2015年4月23日8時許,王某在本市海淀區某出租房內產下一名男嬰,因恐被他人發現,用剪刀多次刺扎男嬰的頸部、胸部等處,將男嬰殺害。喬某將男嬰的屍體拋至海淀區某旅館西側垃圾桶內。
開庭時,王某反覆強調自己並不知道懷孕的事情,孩子要出生了才意識到。王某稱,由於孩子的氣息弱,且一直啼哭不停,其在手足無措之下就用剪刀刺紮了孩子。喬某則供述稱,事先其不知道王某懷孕,王某產子後,他從河北趕來,此時孩子已經死了。
法院審理後,以故意殺人罪判處王某有期徒刑6年;以幫助毀滅證據罪判處喬某有期徒刑2年,緩刑2年。
>>庭後採訪
宣判後,法官對王某和喬某進行了庭後教育。法官告訴王某:“你所生育的孩子並非你的個人財產,他的生命亦受到法律的保護,因此你傷害他的生命依然會受到法律的懲罰。”法官還對王某的父母説,希望他們能夠反思。“女兒生產當天你們還在身邊,竟然沒有發現她懷孕,可見你們對於孩子的關心、關注是不夠的,希望你們今後能夠多跟她溝通,多一些關心,幫助她早日迴歸社會。”
此外,法官希望喬某能夠從此事中學會擔當,不要再回避問題,“考慮到你是初犯,平時表現較好,又是在校學生,故法庭對你判處了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