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紀委通報5起違反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本報訊(記者惠婷)年末歲首,省紀委通報了5起近期查處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開封市祥符區(原開封縣)政府黨組成員、副縣級幹部賈殿營違規報銷個人費用問題
2012年5月至2015年9月,賈殿營利用職務便利,多次在其分管的祥符區(原開封縣)城管局報銷應由個人支付的餐飲、煙酒等費用共計4.7萬元。2015年9月,開封市紀委、監察局研究並報市委、市政府批准,給予賈殿營撤銷黨內職務、行政撤職處分,降為主任科員。
信陽市公安局雞公山分局局長侯太峯違規使用公車問題
2015年6月18日下午,侯太峯提前脱離工作崗位,乘坐警車參加戰友聚餐,其間讓司機駕車外出辦理私事,並將警車長時間停放在就餐地附近。2015年8月,信陽市監察局給予侯太峯行政警告處分,信陽市委免去其雞公山公安分局局長職務。
洛陽市城市監察管理局黨委副書記高偉等人公款旅遊問題
2013年3月,洛陽市城市監察管理局局長張青森、黨委副書記高偉等一行7人外出考察。在黃石考察結束後,張青森返回洛陽,安排高偉帶隊赴成都繼續考察。高偉等6人到成都後直接赴夾金山、四姑娘山、樂山及九寨溝等景區旅遊,共花費41683元。上述費用後經張青森簽字批准在該局報銷。對此,張青森負主要領導責任,高偉負直接責任。2015年9月,洛陽市紀委分別給予張青森、高偉黨內警告處分,責令參與旅遊人員退賠相關費用。
蘭考縣儀封園藝場黨委書記、場長孔令黨違規發放津補貼問題
2013年1月至2015年3月,經孔令黨安排,蘭考縣儀封園藝場以中秋春節補助費、徵收土地承包費獎金、完成新農合任務獎金等名義發放現金104867元,發放實物摺合人民幣16038元,合計120905元。2015年11月,蘭考縣紀委給予孔令黨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汝州市人民法院執行局執行一庭副庭長郭順奇大操大辦其子滿月宴問題
2015年5月25日,郭順奇借其子滿月之機,在汝州市某飯店設宴45桌,違規收受禮金6600元,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2015年8月25日,汝州市紀委給予郭順奇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收繳其違紀所得。
據瞭解,今年以來,全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共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3812起,處理5070人,其中黨紀政紀處分3993人。省紀委將堅持通報曝光,典型問題向社會公開通報,持續釋放從嚴治黨的強烈信號,嚴防“四風”問題反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