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社會治理的責任落實
湖北日報訊 □ 肖大有
“互聯網+”社會治理,是新形勢下推進實現社會管理創新的切入點,是深化城鄉網格化管理成為該區轉作風、強基礎、推進城鄉社會管理的重要舉措。本文重點談談“互聯網+”社會治理的責任落實問題。
履職盡責,責任落實系統留痕跡。責任落實“痕跡化”是一種合理、有效的新方式,使整個工作做到有據可依、有章可循。鄖陽區嚴格實行矛盾糾紛和安全隱患“一把手”親自籤批辦理、督辦落實;包案領導具體負責組織專班進行化解或整治,分管領導負責定期掌握化解進展情況並全程跟蹤督辦反饋上傳系統;鄉鎮綜治辦專職副主任負責及時將各類信息蒐集、整理並錄入網格化管理平台,問題訴求、隱患描述、一把手批辦意見、包案領導、化解(整治)專班、化解(整治)進展、化解(整治)結果均及時錄入到網格化管理平台中。網格化管理平台即時載入“痕跡”,包案領導隨時可網上查詢自己包案情況,各單位“一把手”隨時可掌握本轄區、本單位綜治工作現實情況,區綜治委領導足不出户即可掌握各項工作落實情況,實現了“網上有人督查、網下有人分辦、信息網上傳、事情格中辦”的效果,為綜治領導責任制、目標責任制、一票否決制、責任查究制的落實提供了依據。
考核問責,服務平台供依據。確立網上考核“風向標”。鄖陽區網格化管理服務在考核體系的設置上,深入結合各綜治責任單位法定社會管理職責,實行差異化管理、個性化考核。將135個考核對象劃分為鄉鎮(A類)、綜治成員單位(B類)、其他責任單位(C類)等三類,根據各自承擔的社會管理職責,為每個單位“量身訂做”側重不同、各具特色的社會管理綜合治理目標責任書及網上考核方案,讓同類別單位站在同一起跑線上“同場競技”。將考核內容細分考核事項和指標,設定系統考核3類15項280餘條考核細則,過程與結果均能量化、可衡量。
通過信息化平台,綜治工作任務一“網”發佈,過程一“網”展示,工作一“網”考核,成績一“網”通報,各單位考評得分一律由系統自動生成,每月得分均在網格管理平台動態公開,扣分原因隨時可查,使綜治工作過程和結果從“幕後”走向“台前”,杜絕了暗箱操作打“人情分”的情況。區綜治辦能夠隨時監督並發現問題,通過平台工作“痕跡”依據,倒查責任到人,對重視不夠、措施不力的單位及其領導,通過電話提醒、下發通報、組織約談、掛牌督辦等方式倒查到主體責任人、分管責任人、具體經辦人員的責任。對因決策不當、防控不力導致嚴重後果的,直接“按圖索驥”,依照履職軌跡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作者系鄖陽區委常委、政法委書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