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滿案再審現場 陳滿:我沒有殺人沒有放火(圖)
昨日下午,陳滿案由浙江省高院在海口市瓊山區人民法院開庭再審。庭審從14時開始,一直持續到18時30分許結束。庭上陳滿兩次情緒激動,他陳述稱“我沒有殺人,這是永遠改變不了的事實!”
庭審中,陳滿及其辯護律師均提出,原裁定陳滿犯罪,缺少證據證實;出庭的檢察人員更是罕見地當庭表示,原裁判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應宣告原審被告人無罪。經過四個半小時的庭審,浙江高院宣佈擇期宣判。
聚焦A
專家:
檢察員提無罪
極其少見“檢察員通過審判監督程序提起無罪抗訴,在實務中極其少見。”四川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馬靜華分析説,通過目前本案披露的信息來看,通過這次再審,檢、辯雙方在法庭上對證據的質證、辯護,可以預測到,原審被告陳滿被判無罪的可能性很大。
聚焦B
受害人家屬:
與浙江高院取得聯繫
陳滿案中的受害人鍾作寬一方,29日一大早,鍾作寬的妻子李真緒就打開了電視機。“我們又不會上網,只有通過電視來了解案情。”昨日下午三時許,鍾作寬的女婿和浙江省高院取得了聯繫,希望瞭解到案件的進展,並得到相關的幫助。該法院工作人員為其提供了該案承辦法官的姓名和地址,並告知如果需要幫助可以聯繫法院或者聯繫承辦法官。“我都快70歲了,如果真兇都不曉得是哪個,我過世後怎麼去見他(丈夫)。”鍾作寬妻子李真緒説。
宣讀 \
原審裁定遭三方一致否定
陳滿大哥陳憶夫婦,陳滿當年的同學姚軍、王道斌等一行數人旁聽了整個庭審。
當審判長宣佈“將原審被告人陳滿帶進法庭”時,陳憶夫婦和陳滿的同學姚軍、王道斌等人都站了起來。陳滿身穿一身黑色運動服和運動鞋,看起來精神狀態不錯。
庭審開始後,法庭首先宣讀了1999年4月15日,海南高院作出的維持陳滿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的二審裁定。但這一裁定,遭到了出庭的浙江省人民檢察院檢察員、陳滿代理律師和原審被告陳滿三方的一致否定。
陳滿在庭上稱,對這份裁定書堅決不認可,自己既沒有時間,也沒有理由殺害鍾作寬(當年該案的受害人)並放火焚屍滅跡。
陳滿申訴代理律師則認為,本案除陳滿自己的口供外,沒有任何別的證據,即使陳滿自己的口供也是前後不一,多處互相矛盾,且有多人的證詞證明警方認定的案發時間內,陳滿一直滯留在寧屯大廈的裝修現場。這份裁定書所認定陳滿殺人放火事實不清,證據不足。
隨後,檢察人員也當庭表示,這份裁定書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檢方指出,這份裁定書所認定的陳滿的犯罪行為,沒有客觀性、技術性證據支持,陳滿的有罪供述存在多處疑點,裁定書對陳滿和鍾作寬關係的推斷認定也不合情理。出庭檢察員認為,原裁判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應宣告原審被告人無罪。
質證 \
檢辯雙方質疑當年證據
當年判決所依據的諸多證據,在庭審的質證過程中,也被檢、辯雙方一致質疑。
●作案時間
檢辯雙方都認為,原有證人證言和再審前新調查取證獲得的證人證言都證明,案發當時,陳滿一直待在寧屯大廈,沒有到上坡下村案發現場作案的時間。同時,死者鍾作寬身上有多處傷痕,傷痕也表明案發時,現場進行過激烈搏鬥,但這一情況在此前的案偵、審判過程中都沒有進行過交待。
●口供
檢方認為,該案只有陳滿的口供,且口供呈現“不認罪—認罪—翻供—再認罪—再翻供—再認罪”的“逐步穩定”的狀態,其中,包括作案工具、死者所躺位置、放火位置、作案過程、作案着裝等諸多方面,前後存在多處口供不一致、口供與現場勘查情況不一致等問題。
●部分證據
辯方指出,當時有證人提供證言,案發前幾日,鍾作寬與曾同樣租住在上坡下村109號的一男子的家人,因故發生過激烈的爭執。同時,案發當天下午,有4名年輕男子曾在案發現場周邊遊蕩,並進出過上坡下村109號,“但當時辦案和審案的人,都把這些對陳滿有利的證據‘排斥’掉了,沒有采信”。
開庭1個多小時後的質證階段,陳滿情緒有些失控,他介紹,要是他真的殺了人,爭取減刑早都已經出獄,因為他不停申訴,只獲得了5次減刑機會。“如果我真的殺了人,23年我在做什麼?我為何要不停申訴?”
陳述 \“我沒有殺人,
我沒有放火!”
18時30分左右,陳滿本人做了最後陳述,他清了清嗓子,挺了挺腰:“感謝所有關心我的人。”陳滿大聲説道,他首先感謝最高檢、最高法、以及浙江省高院、浙江省人民檢察院以及推動此案再審的各方人士。
“我沒有殺人,我沒有放火!我對此一無所知。我沒有殺人,這是永遠改變不了的事實!”他緊握雙手,語氣激動地回憶,1992年12月25日晚,事發時他一直在寧屯大廈,12月28日凌晨1點,他被抓離開寧屯大廈後再也沒有回去。
“我的口供是刑訊逼供後作出的!”陳滿説,他堅信法律會還他清白。聽到這裏,坐在旁聽席上一直很平靜的大哥陳憶面色發紅,嫂子李宇琪用手帕捂着眼睛,淚水在眼眶打轉。
隨後,法官宣佈休庭15分鐘。“不好,我老公血壓升高,我要去給他拿藥!”李宇琪一邊説話一邊示意旁聽席的人讓道,她到庭外給老公拿降壓藥。
起立 \
法官宣佈擇日宣判
18時45分,在休庭10多分鐘後,旁聽人員陸續回到旁聽席,陳滿再次被帶進法庭,落座前,他快速地看了一眼旁聽席上的親友。
“全體起立!”法官敲響法槌,所有人都站了起來,法官宣佈“鑑於本案案情重大,將上報審判委員會審議通過,本院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將擇期宣判。”
看着陳滿遠去的背影,李宇琪哭出聲來,她在親友的攙扶下走出法庭,丈夫陳憶兩眼通紅。走到法庭門口,法警告知夫妻倆,可以和陳滿再見一面。
在會見室,夫妻倆與弟弟再次相見。“他拉着我們的手笑了!”陳憶介紹,23年了,他再一次拉到弟弟的手,握得很緊,也握了很久。陳憶介紹,陳滿的手雖然很熱乎,但比以前粗糙了。
“他説,喊我們回去照顧好爸媽,等他回來,相信要不了好久一家人可以團聚。”李宇琪介紹,弟弟最放心不下的還是父母。走出法院大門,李宇琪給家裏打了一個電話,告訴家人庭審情況。
因為年事已高,此次庭審陳滿父母陳元成、王眾一夫婦倆沒有前往,一直在家守候着消息。
昨日下午2點,庭審在海口進行,王眾一和陳元成靜靜地坐在家裏客廳沙發上,打開電視機的新聞頻道,希望能第一時間瞭解到最新消息。
等待的間隙,王眾一又把給陳滿準備好的房間整理了一遍,“這間房間面對着公園,風景好,採光也好,他回來住心情也好。”王眾一説,擔心兒子回來怕冷,她還專門去買了一個紅色的熱水袋。
雖然沒有當庭宣判,但在王眾一看來,這已經是好消息,“我們都對這次再審非常滿意,陳滿也很滿意,”聽到兒媳的話,王眾一更加激動,連連對所有人表示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