邁出“官告官”這一大步
時政快論
子 午
12月21日,福建清流縣檢察院對該縣環保局不依法履行職責一事,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訴訟。
從“民告官”到“官告官”,是法治進程的一大步,而這只是今年下半年行政公益訴訟案件的其中一件。
在2015年歲末的盤點和總結之中,我們的目光掠過一個又一個新聞熱搜詞、關鍵詞,把視線定格在檢察機關代表國家和社會公益,把怠職懶政不作為的行政執法部門告上法庭的新聞。
於今年7月1日閉幕的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關於授權最高人民檢察院在部分地區開展公益訴訟試點工作的決定》。在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國有資產保護、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食品藥品安全等領域,開展提起公益訴訟試點。
試點確定為北京、吉林、江蘇、廣東、貴州、甘肅等13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廣西不在其中。但試點兩年期滿後,若實踐證明可行,將適時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修改完善有關法律。這意味着,對行政執法部門不作為的懶政怠政行為依法追責,是不可改變的趨勢。
近些年,全國各地污染、破壞生態環境事件頻頻發生,環保部門作為履行行政執法與監督管理職能的主要部門,責無旁貸。然而,有的地方卻以罰代法、交款了事,有的企業因為交過了罰款而變本加厲排污。民間公益組織及當地百姓多方投訴。
在行政公益訴訟案中,一直都是將污染企業告上法庭的環保局,此番站在了被告席上。而法治建設邁出“官告官”這一大步,則向社會傳遞出一個明確信息:行政機關不作為不履職的怠職、懶政行為,一樣會被依法追責,一句“工作沒做好,接受組織批評指正”“深刻檢討,對於我們的失職行為表示深深的歉意”等等將無法過關。依法行政不只是要遵守黨紀國法不亂作為,更要依法必須履職有作為。
今年各地有多起“官告官”案件,有的案件已有了實質性進展。行政公益訴訟試點正在進行,我們的思考也在繼續。貴州和廣西同為生態大省(區),同樣位於西部。全國首例行政公益訴訟案件就發生在貴州省畢節市金沙縣。繼福建之後,貴州成為第二個以省為單位正在建設全國生態文明先行示範區的省區,其先於國家試點抓生態環境保護的諸多做法,值得我們移植與借鑑。
早在2013年7月,廣西在桂林召開全區旅遊發展大會,希望全區緊緊抓住建設桂林國際旅遊勝地的新機遇,加快旅遊業跨越發展,努力實現從旅遊資源大區向旅遊強區的歷史跨越。而從羣眾對這幾年“美麗廣西”鄉村建設高達98.7%的滿意度,就可感知各地幹部羣眾對環境問題的關注。
廣西石漠化地區的生態環境,部分地區對環境資源的粗放過度開發造成的破壞不容忽視,有的領導幹部觀念和思想上的不重視或自滿自得等等,凸顯了環境行政執法、環保監督與管理的迫切性。而任何以罰代法、交錢了事的環境監督管理與執法,以及單純罰款為增加財政收入不顧環境生態的做法,都會增加廣西生態環境保護和開發的困難與成本。
生態環境破壞容易修復難,尤其是行政機關不作為亂作為的怠職懶政,有時會成為公共利益的侵害者。我們在強化行政執法部門的環境監督管理權,不斷投資擴充監測技術與設備之時,對不履職不擔責的行政不作為,同樣應強化法治的監督與懲戒。以法治手段倒逼各行政執法部門依法作為,我們的生態環境建設與保護、管理與監督才會步入法治軌道,成為常態。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是一個艱辛又必須堅持的過程。任何一個地區的法治進程,都不會是一趟輕而易舉説走就走的旅程。而越是經濟後發展相對落後的地區,人們的法治意識也會相對淡薄一些,“官本位”思想還有着相當的市場。
站在歲末這個時間節點上打量“官告官”,眼望遠方的先行者,我們也需要邁出自己的一大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