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局原副司長魏鵬遠受審:工作6年日均貪10萬
作者:李江雪
12月29日,河北省保定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國家能源局煤炭司原副司長魏鵬遠受賄、鉅額財產來源不明案。
指控內容
河北省保定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魏鵬遠於2000年至2014年,在擔任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基礎產業發展司煤炭處副處長、煤油處調研員、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能源局煤炭處處長、國家能源局煤炭司副司長等職務期間,利用主管、負責承辦煤炭項目的職權,在煤炭項目審核、股東變更、專家評審升級改造安全企業承攬工程以及在催要貨款推銷設備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請託人10347.15萬元人民幣,775.1萬歐元,235.2萬美元,40萬港元,黃金4100克,汽車3輛,房產1套,銀行卡購物卡字畫等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21170餘萬元,另有共計摺合人民幣13109餘萬元的財產不能説明來源。
工作6年平均每天貪10萬
公開資料顯示,2008年國家能源局成立,魏鵬遠由煤炭處處長升任為國家能源局煤炭司副司長,屬於正處級副司長。其在煤炭司主要負責煤礦基建的審批和項目改造核准工作。
能源局官網資料顯示,魏鵬遠曾鼓勵煤電聯營。2011年9月,國家能源局煤炭司副司長魏鵬遠曾公開表示,煤電聯營將被作為長期政策堅持下去,為鼓勵煤電聯營深入推進,在項目審核批准方面會有特殊待遇。
記者獲悉,去年1月,魏鵬遠最後出現在公共場合,1月9日,魏鵬遠與國家發改委環資司、財政部税政司等部門領導一行九人,在山東省煤炭工業局局長喬乃琛陪同下,到岱莊煤礦調研。1月10日,魏鵬遠又到兗礦集團下轄濟三礦調研。
4個月後,檢察機關以涉嫌受賄犯罪,依法對國家能源局煤炭司原副司長魏鵬遠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
最高人民檢察院反貪污賄賂總局局長徐進輝曾表示,魏鵬遠家中搜查發現現金摺合人民幣2億餘元,重1.15噸,成為新中國成立以來檢察機關一次起獲贓款現金數額最大的案件。
有媒體報道,魏鵬遠被帶走時,執法人員從北京一家銀行的分行調去16台點鈔機清點,當場燒壞了4台。雖然之後被證實為假消息,但2億現金卻是事實。有人計算,魏鵬遠在國家能源局工作的近6年時間裏,平均每天撈近10萬元。
業內人士透露,魏鵬遠在能源局煤炭司負責項目改造、煤礦基建的審批和核準工作,有可能是這個過程出了問題。
能源局至少8人被帶走
據2014年5月報道,魏鵬遠被有關部門帶走調查。今年1月28日,經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指定管轄,由河北省保定市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移送審查起訴。
今年2月5日,國家能源局召開2015年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會議,國家能源局黨組書記、局長努爾·白克力出席會議並代表局黨組講話。在會上他強調,國家能源局要痛定思痛,認真反思,深刻汲取發生腐敗案件的沉痛教訓,強化主體責任,要從嚴管黨治黨,堅定不移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國家能源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戴曉曙主持會議。其他黨組成員出席會議。
努爾·白克力表示,去年以來,國家能源局出現的腐敗案件,嚴重損害了黨和政府形象,敗壞了黨風政風,對能源事業造成了難以估量的損失和極大傷害。有關涉案問題雖然主要發生在國家能源局重組之前,但客觀事實不能迴避。
去年國家能源局經歷了一場反腐風波,有8人因腐敗問題被檢察機關帶走。今年3月,十二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第二次全體會議結束後,努爾·白克力婉拒了記者的採訪請求,説希望大家能理解,給他時間。有記者問道:“有沒有壓力?”努爾·白克力回答:“壓力山大! 這麼大國家的能源保障,你説壓力能小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