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八項規定 加強財務管理
為有效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促進節約型機關建設,提高資金使用效率。臨潁縣國税局進一步細化《財務管理制度》,加強財務管理,確保資金安全。
在預算編報方面,嚴格按照中央預算制度,恪守嚴謹的態度,爭取做到每一筆大額開銷都在預算範圍內,保證年底預算執行力度;在經費開支報銷管理方面,明確經費報銷程序、發票報銷要求及經費結算方式;在政府採購和固定資產管理方面,嚴格執行政府採購制度,規定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符合本系統採購目錄和限額的貨物、工程和服務,均通過系統內採購中心組織項目採購;固定資產配置應與單位履行職能的需要相適應,能調劑解決的,原則上不重新購置,騰退超標準辦公用房;在財務監督方面,按照財務審批的範圍與權限,按照先審核後審批的原則,拒絕受理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對記載不清楚、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並要求更正補充。在接下來的財務工作中該局將進一步樹立責任意識和大局意識,“一把手”將切實負起財務管理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增加工作亮點和特色,以“加強監督,依法理財,夯實基礎,強化問責”為指導,積極推進財務工作規範化、制度化,不斷提高系統的財務管理工作水平,為做好保障服務工作做出新的更大的貢獻。 (楊銀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