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骨科醫院成我省首家 醫療責任保險投保醫院
本報訊 昨日,省骨科醫院與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貴陽分公司簽署《醫療責任保險》協議,成為我省首家醫療責任保險投保醫院。
醫療責任保險是指投保的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在保險期內,因醫療責任發生經濟賠償或法律費用,保險公司依照事先約定承擔賠償責任。醫療責任保險方案採用“主險+附加險”的形式。主險即必保項目,含因發生醫療事故、醫療差錯及醫療意外等造成人身損害,由被保險人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保險;附加險即可選項目,含醫務人員遭受傷害責任保險、法定傳染病責任險等。
省骨科醫院這次投保的總額為300萬元,保險時間為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此期間因醫療責任發生經濟賠償或法律費用在1萬元以下的,醫院可以直接支付給當事人。此外,省骨科醫院還投保了醫務人員遭受傷害責任保險、醫療機構場所責任保險、醫務人員法定傳染病責任保險三個附加險。
據悉,2016年1月31日前,全省二級及二級以上,政府辦公立醫院將全部完成醫療責任保險投保。 (本報記者 常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