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入“第三方”人民調解處理交通事故賠償難題 浦東新區交調委獲贊專業可靠
本報訊(記者 彭薇)繼醫患和物業管理糾紛調解委員會後,浦東新區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損害賠償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昨天揭牌。這標誌着浦東新區設立的上海首個區級調解中心,實現醫患糾紛、物業糾紛、交通事故理賠糾紛等“一門式”受理。
一個多月前,在東明路附近,一輛小轎車與非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經交警認定,小轎車車主負全責,但涉事雙方在醫療費、誤工費等方面理賠無法達成一致。昨天,涉事車主來到浦東新區交調委東明工作室。調解員趙同昭、錢宏向他們耐心講解哪些是合理訴求、哪些是不合理要求,同時讓非機動車車主出示醫療費用、病假單等憑據,再根據營養、護理等需求,商議賠償金額。最終,雙方簽署賠償協議書。“如果走法律訴訟途徑,恐怕幾個月、半年也解決不了這個問題。”小轎車車主夏先生説,“第三方”人民調解非常專業、可靠。
每年,浦東新區約發生5萬起交通事故糾紛。交通事故處理其中一難就是民事賠償調解難。對當事人來説,一般不願意上法院“打官司”,而是喜歡找民警做調解。可民警每天出警、現場勘察、事故認定等,佔去大量時間,很難騰出精力來調解糾紛。交通事故賠償糾紛涉及到保險理賠認定等,需要更專業的“第三方”。
浦東新區司法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新揭牌的交調委除9名專職人民調解員,還向社會公開招聘3名調解秘書,具有交通、法律、保險專業等背景。此外,在上海保險業同業公會推薦下,6名保險業資深工作人員成為調解參與人,把握保險理賠等條款,使得調解協議得到保險公司認可,從而最終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