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資料:東盟一體化建設歷程
作者:佚名
新華網北京12月31日電 東盟輪值主席國馬來西亞外長阿尼法31日發佈聲明説,東盟共同體當天正式成立。
東盟共同體的建成是東盟一體化進程中具有里程碑意義的重大事件,也是亞洲建成的首個次區域共同體。
成立於1967年的東盟是東亞地區最早着手一體化進程的次區域組織。早在1992年,東盟就提出建立自由貿易區,力爭通過推進貿易自由化提高合作水平和加強經濟一體化建設,增強東盟的整體實力。
隨着經濟合作的不斷深化,特別是經歷1997年至1998年亞洲金融危機後,東盟國家普遍認識到,只有建立本區域自覺應對外部衝擊的多種機制,才能保證區域的安全與穩定。因此,建立一個類似於歐盟的東盟共同體的設想應運而生。
2003年10月,第九屆東盟首腦會議發表的《東盟第二協約宣言》宣佈,將於2020年建成以安全共同體、經濟共同體和社會文化共同體為三大支柱的東盟共同體。
2004年11月,第10屆東盟首腦會議通過了《東盟安全共同體行動綱領》和《東盟社會文化共同體行動綱領》,並正式將制定《東盟憲章》列為東盟的一個目標,為東盟共同體建設尋求法律保障。
2007年1月,第12屆東盟首腦會議通過《宿務宣言》,決定將東盟共同體建設提前至2015年完成,並正式啓動東盟憲章的起草工作。同年11月,第13屆東盟首腦會議通過《東盟憲章》和《東盟經濟共同體藍圖》。
2008年12月,《東盟憲章》正式生效。憲章明確規定,東盟共同體將由東盟經濟共同體、東盟政治安全共同體和東盟社會文化共同體組成。建成後的東盟共同體將使東盟擁有一個目標、一個身份和一個聲音,共同應對未來挑戰。
2009年2月,第14屆東盟首腦會議通過《東盟共同體2009年-2015年路線圖宣言》及相關文件,就2015年建成東盟共同體提出了戰略構想、具體目標和行動計劃。
2012年11月,第21屆東盟首腦會議決定,將2015年12月31日設定為建立東盟共同體的最後期限。
2015年11月,在第27屆東盟首腦會議上,東盟領導人簽署了《關於建立東盟共同體的2015吉隆坡宣言》,宣佈今年年底正式建成東盟共同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