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益相龍公司法定代表人等11人被檢方批捕
深圳光明新區滑坡災害事故遇難者默哀儀式,12月26日上午11時40分舉行,現場汽笛長鳴三分鐘,為遇難者送行,為失聯者祈福。中新社記者 陳文 攝
視頻:深圳特別重大滑坡事故 12名相關責任人被採取強制措施來源:央視新聞
中新網12月31日電 據深圳寶安區人民檢察院官方微博消息,深圳寶安區人民檢察院今日以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依法對深圳市益相龍投資發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龍某美、副總經理於某利,以及光明新區紅坳受納場現場監督員、調度員等共11人批准逮捕。
深圳寶安區人民檢察院同時要求,公安機關加大偵查力度,儘快抓捕在逃的其他主要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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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滑坡事故12名相關責任人被警方採取強制措施
中新網12月28日電 據深圳市公安局官方微博消息,目前警方已依法對深圳市益相龍投資發展有限公司等企業負責人及滑坡事故相關責任人共12人採取了強制措施。
深圳市公安局通過其官方微博通報,2015年12月20日,深圳光明新區滑坡事故發生後,警方立即介入調查。
截至目前,已依法對深圳市益相龍投資發展有限公司等企業負責人及滑坡事故相關責任人共12人採取了強制措施。
深圳市公安局表示,下一步,深圳警方將全力配合國務院事故調查組,對涉嫌違法犯罪人員依法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