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慈谿全面取消農業户口
新華網寧波12月31日電(裘立華、魏一駿)作為浙江省户籍制度改革試點地區,慈谿市自2015年12月31日起取消農業、非農業户口性質劃分,統一登記為“居民户口”,同時全面實施户籍制度改革。
2012年,慈谿市被確定為浙江省户籍制度改革試點地區,經過深入調研和反覆論證,擬定了《慈谿市户籍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制定完善了25項配套政策文件。2015年12月17日,浙江省政府批准了《慈谿市户籍制度改革工作方案》。
《方案》主要內容有六項,首先是調整完善城鄉落户政策:在城鎮有合法穩定住所的人員,城鎮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引進人才、投資人員,可以在當地申請登記常住户口。同時,取消農業、非農業户口性質劃分,統一登記為“居民户口”,實行城鄉統一的户口登記制度。對於在慈谿生活或工作的流動人口,按照“全員登記、依規領證、量化管理、憑證服務”的原則,進一步完善流動人口居住證制度。
方案明確,農民進城落户後保留原有土地承包經營權。農民進城落户後,房屋拆遷補償安置、農村宅基地、農民建房用地管理、再生育政策及社會撫養費徵收標準方面,延續使用户改前政策。股份經濟合作社社員股東身份、權利和義務保持不變。
至於已經落户城鎮的農民,可享有與當地城鎮居民就學、失業保險、失業人員就業扶持等同等權益。
農民進城落户後,統一納入城鎮住房保障體系,以公共租賃住房、經適房等方式分批逐步解決住房困難。
同時,在慈谿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人員落户,可以在經常居住的合法穩定住所地登記常住户口。慈谿市內户口遷移不受住房面積限制,市外人員購房落户由原人均面積20平方米以上調整為整套房屋面積54平方米(含)以上。引進人才落户仍按《慈谿市引進人才及家屬落户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政策執行。投資人員落户由原在慈谿市投資經營的個體私營企業投資額在30萬元(含)以上調整為50萬元(含)以上。
户籍制度改革後,就學兒童、少年户口須在施教區內,父母在施教區有房產無户籍的適齡兒童、少年不再視作房產所在地學校學區學生,當其他幾類適齡兒童、少年的報名人數少於對口學校招收學額時,按照房產證取得時間先後順序安排入學,超出學額部分由户籍對口學校安排入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