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首個體育場命名權交易背後的醜陋鬥爭 - 彭博社
Mark Byrnes
拉爾夫·威爾遜體育場在1998年之前被稱為“富士體育場”,儘管比爾隊創始人拉爾夫·威爾遜 Jr. 的願望並非如此。美聯社/大衞·杜普雷渴望走出破舊的環境,布法羅比爾隊在1960年代大部分時間都在場外要求一個新的公共融資體育場。他們終於在1972年獲得了一個,但交易附帶一個條件:它將以一種非乳製品咖啡伴侶的名字命名。
早在利維斯、M&T銀行和第一能源體育場之前,就有富士體育場,這是NFL最早出售命名權的設施之一。儘管今天命名權被視為任何體育場融資方案的一部分,但在比爾隊的所有權最終承認建築的法律名稱之前,經歷了多次訴訟。
彭博社城市實驗室對於租户來説,人工智能驅動的篩選可能成為住房的新障礙新澤西-紐約市通勤者在最新的交通混亂中被困在公交車和火車上在創紀錄的炎熱夏季之後,空調強制要求的壓力加大研究發現,城市地區降雨量比鄉村邊緣地區更多比爾隊在1960-1972年期間以戰爭紀念體育場為家。該體育場位於城市深度隔離的東側,其另一位租户——小聯盟棒球隊比森——在1967年6月附近的騷亂後將他們的週中主場比賽遷移到尼亞加拉大瀑布,嚇跑了大量球迷。兩年後,這座WPA時代的設施被《體育畫報》 Sports Illustrated描述為“看起來就像是為了紀念的戰爭是在其範圍內進行的。”
但最重要的是,戰爭紀念體育場的座位容量(46,500)即將危及布法羅在職業足球中的地位。布法羅比爾隊所屬的美國足球聯盟在1966年同意在1970賽季開始時與NFL合併。協議規定每個特許經營權必須在座位容量至少為50,000的體育場內比賽。
當時,布法羅正在爭取一個大聯盟棒球擴展特許經營權,這導致埃裏縣立法機構以19-1的投票結果支持為一個多功能體育館提供5000萬美元的債券。但在1968年大聯盟拒絕布法羅的申請後,縣政府撤回了對該項目的承諾。在縣政府沒有備選方案的情況下,比爾隊老闆拉爾夫·威爾遜 Jr.開始與 西雅圖、孟菲斯和坦帕進行搬遷的接觸。
縣政府最終同意在1972年建造一個開放式的郊區體育場,費用僅為一個體育館的一半。比爾隊放棄了新建2350萬美元體育場的命名權,顯然是認為這沒有價值。
然後,一家當地的冷凍食品公司出現了。
如果“咖啡豐富公園”聽起來對威爾遜來説很粗俗,他並不是唯一一個這麼認為的人。羅伯特·E·裏奇 Sr.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瞭解到產品替代後,創造了一種非乳製品的奶油。它由大豆製成,比傳統的鮮奶油便宜且保質期更長。他的公司,裏奇產品公司,很快擴展了其冷凍食品產品線,並在1961年(比爾隊首個賽季的一年後)推出了一種非乳製品的咖啡伴侶,“咖啡豐富”。
正如Rich Sr.的兒子Bob Rich Jr.回憶的那樣,在他的2011年自傳中,布法羅的商會在尋找新比爾隊體育場的企業贊助時一無所獲。在得知這次失敗的活動後,Rich Sr.決定在10年內提供100萬美元,以換取該設施被稱為“Coffee Rich Park”。
將體育場命名為一個不擁有在其中比賽的球隊的公司的名字是一個新的領域。在棒球中,有Wrigley(口香糖)、Fenway(房地產)和Busch(啤酒)**,**但這些品牌反映的要麼是鄰里名稱(以Fenway為例),要麼是所有者的姓氏。
在Rich Sr.提出報價的一年前,新英格蘭愛國者隊搬進了全新的“Schaefer Stadium”。該隊在新體育場上沒有公共資金可用,但仍然設法以僅670萬美元(通貨膨脹後為4150萬美元)建造了一個簡單的設施。部分資金來自Schaefer啤酒,該公司為該項目提供了100萬美元以換取命名權。
與Schaefer和愛國者之間的交易不同,比爾隊對體育場名稱沒有發言權——但他們還是表達了不滿。
如果“Coffee Rich Park”在威爾遜聽來顯得粗俗,他並不是唯一一個這樣想的人。在一次新聞發佈會上宣佈新名稱後,Rich Jr.回憶説被一位紐約郵報記者問道:“你是在接受精神治療,還是在服用非法藥物?”
一名球迷在1973年12月4日比爾隊主場比賽開始前,用靴子的後跟打破座位上的冰。美聯社照片一個月後,在比爾隊與瑞奇之間緊張局勢加劇的情況下,該公司宣佈將其報價提高到150萬美元,分25年支付,並要求將該設施命名為“瑞奇體育場”。新的提案仍然讓威爾遜感到不滿。他 宣佈在新聞發佈會上,球隊將匹配瑞奇的報價,並將其命名為“布法羅比爾體育場”。立法機構 以16-4的投票結果支持瑞奇產品的報價。
威爾遜隨後宣佈,如果該設施被稱為“埃裏縣體育場”,他仍然會匹配瑞奇的報價。立法機構再次以19-1的投票結果正式批准了租賃的所有條款,包括其名稱。
戰鬥遠未結束。起初,布法羅的兩家日報並沒有使用新體育場的品牌名稱。即使在報紙讓步後,球隊仍然只在 宣傳材料中稱其為“新體育場”或“比爾一號大道”(其街道地址)。
富士體育場於1973年夏季開放。在首場季前賽之前,富士 Jr. 在他的書中回憶,縣政府對比爾隊提出了限制令,因為工人們被發現夜間拆除了“富士體育場”的標誌。幾天後,這家食品公司以“對有利合同的侵權干擾”起訴了球隊。
爭論 持續到下一個十年,通過法院進行。最終,在1981年,在體育場名稱獲得縣政府批准十年後,威爾遜和富士 Sr. 達成了口頭協議:比爾隊將不再要求人們避免稱呼他們的主場為“富士體育場”,並將在所有票據和節目上印刷該名稱。
一份新租約 於1998年簽署,使球隊留在城裏,並使比爾隊擺脱了他們從未想要的體育場名稱。在時任州長喬治·帕塔基的建議下,建築物被重新命名為“拉爾夫·威爾遜體育場”,以紀念比爾隊的老闆。威爾遜於2014年去世,毫無爭議地接受了這個新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