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氣鑽探者無法對沖的風險 - 彭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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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給自己提供一個抵禦油價急劇下跌的緩衝,鑽探公司通常會購買對沖——在價格下跌時支付的金融合約。現在,破產法的一個怪異之處使得一些頁岩鑽探公司在最需要的時候失去了這種保險。
例如,總部位於休斯頓的林能源購買了保證每桶90美元價格的合約,即使價格更低也能獲得保障。這是有回報的:到三月底,油價低於每桶45美元時,林的對沖價值達到了15億美元,使其成為公司最有價值的資產之一。
然而,這些對沖不足以讓林在油價暴跌後避免財務困境。這使得林的貸款方,一個由20多家公司組成的財團,處於一個奇怪的境地。林欠他們40億美元,並即將進入破產。然而,這些貸款方中的一些——不清楚具體是哪些——也在林的對沖另一邊,每月向林支付1億美元以結算到期的合約。簡單來説,林的銀行家同時有兩個虧損的賭注。
然後,解決方案出現了。在林於五月申請破產保護的前幾周,其石油和天然氣對沖被以市場價值出售。由此產生的12億美元現金被用於償還貸款。林同意了這筆出售,但如果不這樣做,破產法將允許貸款方無論如何扣押這些合約。
林能源在三月的石油和天然氣對沖的價值:15億美元
這很不尋常。破產法通常會阻止債權人對即將破產的公司的財產(如土地和設備)進行止贖。這些規則旨在確保公司有機會進行重組,並且資產在各個債權人之間公平分配。
但對於以金融衍生品形式存在的資產,如對沖,存在一個例外。這是為了防止公司破產時交易損失的蔓延。2008年雷曼兄弟破產時,同樣的豁免也發揮了作用。它允許其他華爾街銀行在與雷曼的交易中收回數十億,儘管這並非沒有爭議。八年後,一些投資者仍在法庭上爭奪這些交易。
當盈利豐厚的繁榮時代石油交易被清算時,銀行確保能收回部分資金,但公司卻失去了重要的現金生命線。“這些對沖是這些石油和天然氣公司的經濟價值的重要組成部分,”專注於能源金融的律師事務所Haynes & Boone的合夥人傑夫·尼科爾斯説。“而且它們是免於破產法的。”
石油的再次下滑——原油價格在6月接近52美元后再次跌回45美元以下——意味着破產公司將面臨更大的痛苦,這些公司已經關閉了它們的對沖,包括Linn、Penn Virginia和Energy XXI。Penn Virginia的對沖出售籌集了約4000萬美元,其中大部分用於償還銀行貸款,而Energy XXI的對沖則以5000萬美元的價格被清算。三家公司的代表均拒絕評論。
“通過現在出售所有對沖,他們只能燒錢,”彭博情報的能源分析師古爾帕爾·多桑赫説。“如果油價在接下來的幾個月內沒有恢復,他們將無法擺脱破產。”
其他頁岩鑽探公司可能面臨風險。Halcón Resources正在與債權人談判,並表示可能在8月初申請破產,該公司長期以來擁有業內一些最佳的對沖。其記錄顯示,它仍有合同為2016年80%的產量支付高達每桶85美元的價格。該公司沒有發表評論。
失去對沖的公司在市場價格面前是“赤裸的,”Wunderlich Securities的分析師Jason Wangler説。由於價格幾乎比2010年代初期低了60%,這是沒有人想要的風險水平。
***結論:***在石油繁榮時期,鑽探公司購買了對沖以防止價格下跌。但銀行可以對這些合同進行止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