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城市希望他們的非公民移民能夠投票 - 彭博社
Caroline Winter
一名行人走向投票地點標誌,時間是在2016年6月7日的舊金山總統初選中。
攝影師:大衞·保羅·莫里斯/彭博社“看看全國各地的非法移民投票,”唐納德·特朗普最近在福克斯新聞的採訪中聲稱,這是他持續努力質疑總統選舉完整性的一部分。沒有證據支持這位共和黨提名人的選舉欺詐指控,但一些城市正在採取措施擴大投票權,包括非公民。
最新的城市是舊金山,11月8日的選票將包括一項措施,允許該市公立學校任何學生的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在學校董事會選舉中投票。這個權利將擴展到持有綠卡、簽證或根本沒有任何文件的人。“舊金山統一學區每三個孩子中就有一個的父母是移民,他們被剝奪了權利,沒有發言權,”舊金山州議員大衞·邱説,他是台灣移民的兒子。“我們有合法移民的孩子在整個K-12系統中學習,卻沒有發言權。”邱補充説,非法移民也應該有權繞過“這個國家破碎的移民系統”。
非公民投票並不像聽起來那麼激進。在美國曆史的超過一半時間裏,從1776年到1920年代,非公民被廣泛允許參與選舉。“我們曾經有40個州允許這樣做,”舊金山州立大學政治學副教授羅恩·海杜克説。“移民不僅可以在地方選舉中投票,”他説。“他們甚至可以競選公職——並且確實贏得了公職。”海杜克説,希望是移民能夠在參與美國民主後,更加投入公民生活。
這一傳統被第一次世界大戰後廣泛的反移民情緒所衝擊。1921年和1924年,國會通過了法律,嚴重限制移民人數,將每年約100萬的新移民減少到約15萬人。這也是美國選舉性質發生變化的時期。1920年,女性獲得投票權,極大地擴展了選民基礎,第三方民粹主義和勞動運動挑戰了共和黨和民主黨。“移民投票不僅是反移民反彈的犧牲品,也是關於選舉規則的黨派鬥爭的結果,”海杜克説。1926年,阿肯色州成為最後一個結束非公民投票的州。幾十年後,在1996年,國會通過立法,使非公民在聯邦選舉中投票成為犯罪。
今天,馬里蘭州有六個轄區允許非公民在地方選舉中投票。芝加哥允許他們參與選舉的家長諮詢委員會,但不允許在學區選舉中投票。馬薩諸塞州的四個城鎮已開始允許非公民投票,並在等待州政府的批准。在紐約市,非公民佔投票年齡人口的21%,市議會正在起草立法,允許超過130萬合法居民參與市政選舉。該市之前允許非公民在學區選舉中投票,但在2002年紐約的學區被解散後,這一做法結束了。
舊金山過去曾嘗試讓非公民參與學區選舉。2004年的一項提案以51%的反對票險些失敗。“當時有一個反對運動,”邱説。他在2010年贊助了另一項投票提案,但也失敗了。這一次,邱表示,他希望能取得勝利。到目前為止,他沒有看到有組織的反對:“我認為這是因為唐納德·特朗普及其支持者所表達的醜陋的反移民言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