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萬億科研經費60%用於開會出差?官方闢謠:會議差旅費僅佔10%
據《中國企業報》1月6日報道,近年來一批科研單位頻發貪腐,引發各界對科技經費投入方式的關注。過去數年間,全國科研經費大概只有40%是真正用於科技研發的,60%都用於開會、出差等。2014年,教育部通報4起科研經費使用違規違紀典型案件,5名大學老師騙取科研經費1600多萬元。
對此,中國科技網1月6日稱,據記者從科技部科技經費監管服務中心提供的材料發現,近三年來科技部支出的主要科技計劃支出結構表格中,支出最大的是材料費,佔比接近總支出的30%。而會議費和差旅費兩項的總和,一般不超過總支出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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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稱:會議差旅費不超10%
據中國科技網6日從科技部創新發展司獲悉,2014年我國研發投入繼續提高;萬億元科研經費中,企業佔了大頭,佔比達到77.3%的新高。
“企業科研經費支出,除了承擔國家財政資金的項目要按預算管理,其他部分想如何使用,應該是企業自己説了算。”一位從事科技投入統計的專家稱, 企業已經是科研經費投入和使用的主體,他們會努力提升自身創新能力來立項,並瞄準市場競爭力提高經費使用效率。
有統計表明,2014年企業有422.3億元的研發經費來自政府,比例並不高,約佔4%。
據《2014年全國科技經費投入統計公報》數據顯示,2014年我國研發經費投入總量為13015.6億元,比上年增加1169億元,研發投入強度已連續兩年超過2%,且呈持續上升態勢。企業、政府屬研究機構、高等學校經費支出所佔比重分別為77.3%、14.8%和6.9%。企業支出研發經費 10060.6億元,比上年增長10.9%,增速分別比政府屬研究機構和高等學校高2.8個和6.1個百分點;對全社會研發經費增長的貢獻為84.2%, 比上年提高4.5個百分點。
那麼,下一個問題來了:國家財政資金投入的項目經費怎麼花的呢?
真的都花在出差開會的路上了嗎?其實不然。記者從科技部科技經費監管服務中心提供的近三年來科技部支出的主要科技計劃支出結構表格中看到,支出最大的是材料費,佔比接近總支出的30%。而會議費和差旅費兩項的總和,一般不超過總支出的10%。
“根據我們的統計,2012-2014年度在原'863’、‘973’、‘科技支撐計劃’三大國家科技計劃在研項目支出情況中,名列前三位的分別是:材料費、設備費和測試化驗加工費。”科技部科技經費監管服務中心李寶智處長表示,以支撐計劃為例,在預算科目中材料費居首位,佔總支出的28.10%;緊隨其後的是設備費支出,佔比15.31%;測試化驗加工費排位第三,佔比13.07%。而備受社會關注的會議費僅佔比2.82%;差旅費佔比8.53%。
“支撐計劃由於涉及單位分散,差旅費用還會略高於其他科技計劃中的此項支出。”李寶智説,科技部主要支持的是自然科學類的科研項目,有些項目需要野外作業,有些項目需要出差考察,對於會議費和差旅費,要正確看待。李寶智表示,,用於差旅等的費用,不可能像傳説中的那麼高。
科研經費仍缺有效管理?條例新出台
另一方面,《中國企業報》稱,科研經費使用缺乏管理,暴露的問題讓人觸目驚心。2014年,教育部通報4起科研經費使用違規違紀典型案件,5名大學老師騙取科研經費1600多萬元。“虛列勞務費用冒名領取、借殼套現、虛開發票是科研經費貪腐案中常遇到的手段。”北京中煌洛輝律師事務所李平律師認為,但從犯罪方法來看,並不高明。
“國內科研項目的審批存在多頭管理,各個部門均有科研立項和投資管理的職能,缺乏必要的制衡。”山西科技系統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人士説。
從事科研工作的孫華稱,“過去,項目申報審批基本不公開,科技經費的投入大部分有明顯的取向性,也就是説,給誰不給誰,全憑部門領導拍板。再加上有的項目公佈的申報手續、申報材料等具體事項不夠明確,企業幾乎處處碰壁,很難順利獲得科技經費。”因此,一些名為科研實為“掮客”的中介機構勢必提高抽成比例,這樣做的後果是,儘管企業得到低於預期和實際需求的科研經費,但這點資金還能在新技術發揮多大作用?但他覺得,2016年或許國家日益加大科技投資的舉措會讓一些企業起死回生。
據國家統計局、科學技術部和財政部2014年全國科技經費投入統計公報顯示,2014年,研究與試驗發展(R&D)經費支出13312億元。而早在2012年科技部調研室主任胥和平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2015年全國科技研發投入經費不會低於1.5萬億元,按照購買力平價計算,到2015年中國的研發投入已經和美國相當。
不過,隨着大學和科研主管部門貪腐案頻頻揭發,科研經費的使用與管理亦越來越規範。近日,財政部、自然科學基金委聯合修訂發佈了《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資金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資金管理辦法》)。
《資金管理辦法》對項目間接成本補償機制進行延伸,擴大了勞務費的開支範圍,並取消了比例限制;結餘資金的管理得到進一步完善;下放了預算調整權限,會議費、差旅費、國際合作與交流費在不突破三項支出預算總額的前提下可調劑使用;設備費、專家諮詢費、勞務費預算一般不予調增,如需調減由依託單位審批。
值得一提的是,《資金管理辦法》明確了財政部門、自然科學基金委、項目依託單位和項目負責人在項目資金管理和使用中的職責,強調了依託單位是項目資金管理的責任主體;對於部分資金支出提出了實行“公務卡”結算的要求,減少現金支出,實現“痕跡”管理;進一步明確規定了資金使用中不得開支的內容;對於成本補償方式資助的項目,增加財務中期檢查。
“毫無疑問,這些規定將進一步加強科研經費的使用率。”山西財經大學劉海鴻説,按照科研經費投入20%年增長率,今後每年萬億元科研經費將為中國科研帶來十足動力。
(觀察者網綜合中國科技網、《中國企業報》等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