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專家:老闆上班發“釣魚紅包”也該罰 董事長:測試下屬沒錯
1月6日,“員工上班搶老闆網絡紅包被罰500元”的事件經媒體報道後,立刻在網上成為熱門話題。
據該公司董事長羅先生稱,“前不久被員工拉進了羣裏,於是這次就用這個‘新穎’的方法來了個測試。”
6日下午,羅先生在接受《北京青年報》採訪時表示,公司從事的是與安全生產有關的行業,要求一直比較嚴,並且“搶紅包的三名員工都是中層幹部,又屢教不改,因此罰得重些”。作為一個企業的老總,他無法跟蹤管理每一位員工,用這種方式測試下屬並沒有錯。

公司處罰通知
事發後,有網友認為:“這樣是‘釣魚誘查’,給員工挖陷阱。”也有網友認為,私企老闆設立制度監督落實情況是一種管理創新,可以嘗試。“通過激勵機制讓員工真正專心於工作可能要好得多。”一位在房產企業上班的李先生説。有專家表示,上班搶紅包受罰沒有法律依據,要設計正向激勵贏得員工“注意力”。
南京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周長徵稱,1993年國務院頒佈的《企業職工獎懲條例》中有對職工經濟處罰的條款,但在2008年該條例廢止後,企業對職工的罰款行為就沒有了法律依據。
“目前,這是一個‘灰色地帶’,國家應儘快明確相關法律規定填補法律漏洞,如果涉及經濟處罰,也要規定適用範圍、罰款上限、正當程序等,不能讓企業形成對權力的濫用。”周長徵説。
“處罰員工要遵循勞動法,這個處罰是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的,”中國法治現代化研究院立法發展研究所所長劉克希説,“員工和企業之間是一種勞動僱傭關係,從職業道德和敬業的角度説,公司付了工資,上班時間員工應專心工作。另外,老闆也是公司一員,上班時間發紅包,若要懲處應一視同仁。”
“如何科學有效監督?是正向激勵還是懲罰為先?這是很多管理者們需要認真思考的事情,如果只是採取簡單粗暴的手段,監督手段讓受罰人感到‘被釣魚’,廣受質疑,難以服眾,那制度設計就是有問題的,也起不到管理者想要的效果。”國家行政學院教授竹立家説。
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的康凱律師表示,員工和企業之間是基於契約的勞務僱傭關係,如果員工違反了紀律,公司可以根據相應的規章制度進行處罰。不過,他也指出,這種做法雖然不違法,但並不合理。
1月6日下午,《北京青年報》採訪了這位在微信羣“紅包釣魚”的董事長羅先生。對於網上的一些非議,羅先生解釋説,公司有規定不許上班時間玩手機,違反規定的是中層幹部,每年收入不少,因此要重罰。
“我擔心員工不服氣”,“搶紅包的都是中層”
北青報:為什麼會用發紅包這種方式來測試員工?
羅先生:以前我經常在公司看見有員工上班時間炒股,還有些員工自拍,並把自己的照片發到網上。我們從事的是和安全生產有關的行業,一直都在和員工強調要有責任心,容不得一點馬虎,上班時間必須要認真完成自己的職責。4日那天我在外地出差,不在辦公室,所以就想到用這個辦法測試一下。
北青報:這個紅包發了多少份?一共有幾位員工搶?
羅先生:發了20份,一共60元。我10點01分剛發出紅包,就有兩個人動手搶了,之後又有一位員工搶了,那當時他們肯定在玩手機,這幾個人以前就經常在上班時間炒股。上班時間搶的一共就3位員工,其他人都是12點下班後搶的。
北青報:有員工覺得一下被罰500元有點太多了。
羅先生:因為當時我對這個事情有點生氣。搶紅包的這三個人真的是屢教不改,之前他們幾個人被發現過好幾次玩手機,所以我就和辦公室主任説,這次對他們處罰稍微重點。他們工資也不低,都是中層幹部,一年獎金也有十來萬,有一個還是我們投資發展部的經理。
“第一次在上班時間發紅包”
北青報:您之前在這個羣裏發過紅包嗎?
羅先生:發過幾次,如果我以前不發,他們這次也不會搶。上個月他們才把我拉到這個羣裏,都讓我發紅包,我就在吃完飯或者晚上休息的時間發過幾次,上班時間我不可能給他們發的。
北青報:那這是您第一次在上班時間給員工發紅包?
羅先生:第一次。因為我們剛剛開完會,定了新的規章制度。如果上班時間被抓到玩手機一次罰100元,我們公司的每一個員工都知道這個制度,所以我就想測試一下,看員工到底守不守制度,果然一發就有人搶了。
北青報:以前公司是怎麼處罰上班玩手機的員工的?
羅先生:之前我們説過上班不能玩手機,但他們總是不遵守這些規定。我們發現有人玩手機後,都只是進行批評警告,從來沒有罰過款。因為公司一直沒有拿出具體方案,很多人都不聽,所以這次公司制定了成文的規定。
“我無法跟蹤管理每一位員工”
北青報:有網友説這有點像釣魚執法,您怎麼看這種説法?
羅先生:我們公司有規定,發現一次罰100元,這次是因為屢教不改的問題才罰得稍重了些。公司現在人很多,我們沒辦法親眼看到每個人工作認不認真,所以那天就想了這個辦法測試一下。
北青報:用這種辦法來測試,您擔不擔心會有部分員工不服氣?
羅先生:我沒有這種擔心。因為這個事情我們不止説過一次,大會小會上都強調過很多次了。前一段時間公司出這個規定大家都知道,他們是中層幹部,更應該知道。他們下面還有很多員工,肯定要帶頭遵守公司規定。
北青報:有網友説您上班時間發紅包也違反了公司紀律,您怎麼看這種觀點?
羅先生:其他人怎麼看沒關係。作為一個企業的老總,我無法跟蹤管理每一位員工。用這種方式測試下屬,我想是沒有錯的。
(觀察者網綜合澎湃新聞、《北京青年報》等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