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一醫院稱放射科、太平間遭強拆 6具屍體被埋
據澎湃新聞1月7日報道,7日上午9點多,位於河南鄭州江山路的鄭州大學第四附屬醫院放射科、太平間遭強拆。院方表示,強拆時有病人正在檢查,強拆致放射科設備損壞,太平間被推平6具屍體被埋。
對此,鄭州市惠濟區徵收辦副主任熊志亮、賀姓工作人員回應稱,不清楚此事。熊志亮還稱,惠濟區政府2015年元月就給醫院下過徵收決定,醫院沒有行政複議,也沒有向法院起訴。


醫院遭強拆現場
據醫院宣傳科工作人員袁方稱,拆遷系因配合鄭州市的江山路拓寬工程;強拆發生在上午9點20分左右,30多名身份不明、身穿迷彩服者帶着鈎機,強拆持續數十分鐘;強拆致冰棺停電,6具屍體被埋,“上面全是碎磚”;事發時,有病人正準備放射科檢查,強拆單純致設備損失400萬元左右,醫院所有醫療工作受到影響;放射科設備裏“有射線、不能隨便損壞”。
“我們要進去搶救設備,他們不讓我們進去。”袁方説,衝突中,醫院3人受傷。
據瞭解,江山路沿線徵遷改造分為集體土地和國有土地兩個部分,前者由街道辦牽頭,後者由區徵收辦公室負責。
鄭州市惠濟區城鄉建設局辦公室工作人員表示,他們不知情,具體情況諮詢惠濟區徵收辦,徵收辦是該局二級機構。
惠濟區徵收辦副主任熊志亮在電話中説:“修路是公益事業。”其稱,自己在外地,不清楚強拆的事情,但惠濟區政府2015年元月就給醫院下過徵收決定,醫院沒有行政複議,也沒有向法院起訴,“徵收決定已經生效”。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規定,實施房屋徵收應當先補償、後搬遷;被徵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複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由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惠濟區徵收辦賀姓工作人員表示,醫院給鄭州市政府打過報告,希望重新批地進行建設(放射科);按照正常程序,政府應該向法院起訴醫院,等法院判決後,由法院來執行拆遷,但雙方還談着(協商)呢,沒有走到法院哪一步,“所以(醫院突遭強拆)我們也很納悶”。
賀姓工作人員稱,他是接到區委宣傳部電話才知道強拆的事,具體誰強拆的他也不清楚;獲悉後,他抓緊趕往惠濟區城鄉建設局,“局裏也不清楚(誰拆的)”。
據醫院後勤部主任陳磊證實,醫院收到過徵收決定。但他強調,醫院其他需要拆遷的已經拆除,“(放射科)拆與不拆,雙方一直在協商,如果能過去,就不拆了。直到2015年12月29日,突然來説要拆”。
陳磊説,來的是惠濟區城鄉建設局徵收辦工作人員,因為西醫離開放射科醫院就無法工作,當時,他詢問拆遷費用大概多少,對方説回去跟領導彙報,但還沒結果突遭強拆。
“拆遷當然要補償啊,我們裏面那麼多機器,我們要給他換個地方。你也知道,放射科射線防護很複雜,很費錢的。再加上週轉期停止工作,當時還説,能不能分階段實施,儘量不影響工作。沒想到,今天早上就來拆了。”陳磊説。
醫院宣傳科工作人員袁方説,報警後,警方是強拆完才到現場的。
到底是誰強拆的?鄭州市公安局長興路派出所值班民警表示,接警後已處警,民警正在處理,進展尚不知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