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無視主權國家條款 欲以亞開行身份加入亞投行
亞投行首任行長金立羣昨天(17日)在記者會上回應“選舉將如何影響台灣申請加入亞投行”,他援引亞投行協定第三條第三款規定,“不享有主權或無法對自身國際關係行為負責的申請方,應由對其國際關係行為負責的銀行成員同意,或代其向銀行提出加入申請”。當晚,台灣陸委會迅速回應稱,按照亞投行協議規定,台灣可以亞開行成員身份加入,名稱以“中華台北”為底線。
據鳳凰網轉引台媒報道,陸委會晚間表示,依亞投行協議第3條第2款規定,亞洲開發銀行(ADB)成員若未能以簽署協議生效方式加入亞投行,可經理事會特別多數投票同意後,成為亞投行成員。
陸委會聲稱,台灣為亞開行成員,自可依上述規定以亞銀成員身分申請加入,在名稱方面,陸委會表示,將參考亞太經濟合作會議(APEC)等慣例,以各方能接受的“中華台北”(Chinese Taipei)為底線,不會接受(Taipei, China)等名稱。
台“中央社”17日報道中提及,此前,陸委會前副主任委員吳美紅曾對主權限制條文表示,這個條款與台灣“申請入會無關,政府也已公開表明不接受適用於我方”,“任何不利我方參與及傷害我尊嚴或權益的情形,我方絕對不會接受。”

馬英九(左三,資料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