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武裝無人機如何打破美國市場壟斷?
美世界政治評論網站18日發表文章稱,中國已經成了武裝無人機主要出口國,對美國在這一市場上的壟斷地位形成挑戰。中國目前主力出口無人機是中航工業的“翼龍”和航天科技集團的“彩虹”,這兩種無人機在中東許多國家已經成為主力裝備,尤其是在伊拉克已經執行了大量的反恐定點清除任務。

伊拉克空軍裝備的“彩虹4”無人機,圖中這架無人機右側機翼下攜帶一枚AR-1導彈,左側則是50公斤激光制導炸彈

中國中央電視台視頻中出現的彩虹4無人機掛載炸彈畫面,可見這種無人機具備很強的執行各種打擊任務的能力
該文章作者是新加坡拉惹勒南國際研究院高級研究員理查德·A·比青格,文章稱,“令人不安的是,中國突然之間成了武裝無人機(又稱作戰無人機)的主要出口國。這之所以令人不安,不僅是因為出售無人機可能是賺錢的軍火生意,有望在未來幾十年裏顯著增長,從而對美國的出口構成挑戰。而且,考慮到無人機的戰鬥力極強並日益成為不少戰場所選擇的的武器,武裝無人機的擴散越來越令人擔憂。”
作者稱,中國出口無人機主要是中航工業集團成飛公司研製的“翼龍”無人機和中國航天科技集團研製的“彩虹”無人機。這其中“翼龍”無人機載荷較小,該機造價約100萬美元,僅為美國“捕食者”無人機的四分之一。該機已經銷售給埃及、阿聯酋和沙特等國。而“彩虹-4”無人機載荷比“翼龍”大一些,已經出口到了伊拉克和埃及。
該文章還稱中國正在研製更大型的“彩虹5”無人機,它的載荷達到1噸左右,比”彩虹-4”更大。
部分設備無法播放視頻請點擊這裏觀看
伊拉克最近公佈的“彩虹4”無人機執行打擊恐怖分子任務畫面
而2013年首飛的“利劍”驗證機則可能成為中國隱形無人戰鬥機家族的鼻祖。
觀察者網軍事評論員稱,據外媒報道,中國目前出口的武裝無人機已經形成從覆蓋低端到高端的兩大產品系列。其中,航天科技集團的“彩虹”無人機專攻出口市場。除了在伊拉克戰場大顯身手的“彩虹4”外,還有正在巴基斯坦、緬甸以及非洲多國大量參加軍事行動的“彩虹3”無人機。而該機的生產線目前也已經出口到了巴基斯坦和緬甸,由於“彩虹3”是一種性能有限的短程無人機,其在作戰中必然要出現相當的消耗(美國在阿富汗和伊拉克戰場使用無人機事故率比有人飛機高出幾倍),因此對於購買這種相對廉價的作戰無人機的國家,具備自行製造無人機的能力對於維持無人機隊的作戰能力十分重要。作為較為廉價的作戰無人機,彩虹3無人機包括地面站和多架無人機在內的全系統成本可能僅相當於一架美國“捕食者”無人機的出售價格,在國際市場上競爭力極強。
不過,“彩虹3”無人機畢竟還是太小,續航時間也短,對於經濟實力較強的中東石油富國來説,需要更大型的無人機來執行更復雜的任務。於是“彩虹4”就應運而生,該機採用了功率更大的活塞發動機。不過該機重量也只是略大於美國“捕食者”,打擊能力依然有限,一般攜帶50公斤制導炸彈和AR-1空地導彈來執行打擊任務,與美國“收割者”無人機可以攜帶兩枚250公斤激光制導炸彈和多枚“地獄火”導彈的配置相比,攻擊能力只能説是差強人意。
而去年中國首飛成功的“彩虹5”則是一種更加大型的無人機,它的主要特點是進一步放大機體,動力方面則根據用户要求採用了大功率的活塞發動機,動力性能進一步增強的同時,價格遠低於採用渦輪螺旋槳發動機的“收割者”。該機可攜帶1噸的有效載荷,可以使用有人駕駛戰鬥機攜帶的250公斤、500公斤炸彈,作戰能力更強。

伊拉克空軍參謀長視察“彩虹4”無人機
與“彩虹”系列相比,中航集團成飛公司開發的“翼龍”系列則主要滿足解放軍自用的要求,在2015年9月3日閲兵式上展示的“攻擊一號”無人機就是解放軍自用型“翼龍”無人機,該機尺寸小於“彩虹4號”,更強調偵察監視方面的使用需求,兼顧攻擊任務。
成飛在2015年北京國際航展上散發了“翼龍2”無人機的相關資料,該機與美國“收割者”無人機一樣採用了渦輪螺旋槳發動機,載彈量更大。未來一些國外經濟實力較強的用户也可能採購。
另一方面,網絡照片顯示成飛2014年12月試飛了一款採用兩台小型噴氣發動機的無人機,其外形尺寸與“翼龍”相似,該機有較完善的隱身設計。根據珠海航展上送展的該機模型看,此型無人機也可以攜帶一定武裝,載彈量可能也和“翼龍”類似,比“翼龍2”小。這種無人機可能是根據國內自用要求研製的側重生存能力的察打一體無人機,此外由於裝備噴氣式發動機,其飛行速度較高,因此可以使用螺旋槳無人機所難以使用的合成孔徑雷達等裝備用於掃描地面目標,未來也可能用於出口。
美國是世界上最早大規模實戰使用武裝無人機的國家,但是由於政策方面的考慮, 美國對於自己的“捕食者”和“收割者”這樣的大型武裝無人機一直採取高價惜售的態度,很少出口。在中國無人機大舉進軍中東市場後,美國開始改變這方面的政策,但是美國無人機的價格遠遠高於中國無人機,而兩者性能並無本質區別,因此中國事實上成為了國際上最主要的武裝無人機出口賣家。而國際上另一個重要軍火賣家俄羅斯至今未能開發出類似“捕食者”、“收割者”這樣的無人機。目前只有以色列、意大利等國也有出口類似中美兩國的武裝無人機的能力,但他們的無人機價格也高於中國的“彩虹3”等型廉價無人機。

彩虹3無人機由於相對簡單,而購買它的用户往往也不具備很高的技術水平,所以難免出問題,如果沒有可靠的外購渠道或者本國生產的能力,無法保證機隊的連續作戰使用。圖為墜毀的一架尼日利亞空軍的CH-3無人機
除了前面提到的“彩虹”、“翼龍”外,中國還有一些更加廉價的武裝無人機可以對外提供,據2014年航天科技集團還在珠海航展上展示了“天雷2號”輕型空地導彈,這種導彈可以用ASN-206等輕型無人機攜帶使用,使之具備一定的作戰能力,不過這樣的配置可能過於簡單,因此迄今尚未見到出口成功的消息。但對於解放軍自身來説,由於目前ASN-206、209一類的輕型偵察無人機已經是全軍各集團軍都有裝備的制式裝備,使之具備一定的打擊能力也是有相當價值的,在戰場上可以用來打擊諸如臨時發現的敵軍指揮車、彈藥補給車輛等脆弱的高價值目標。
除了上面提到的幾種無人機,中國目前還有數十家企業正在研製各種無人機,它們根據用户的不同要求,具備各自不同的特點,如為了降低燃油成本研製的柴油發動機無人機等。

2014年12月試飛的噴氣式無人機
無人機在許多國家受到青睞,不光是因為具備強大的作戰能力,更重要的是可以顯著降低空軍作戰行動的成本,尤其是人員成本。無人機操作員雖然也需要接受嚴格的訓練,但相比起噴氣式戰鬥機飛行員“身價超過等體重黃金”相比,依然是很廉價的。以伊拉克空軍為例,在購買中國“彩虹4”無人機之前,他們不得不購買一批美國“塞斯納”輕型運動飛機,在上面安裝“地獄火”導彈發射裝置和偵察轉塔,來執行打擊IS武裝的任務。這樣的“作戰飛機”實際的效能可能還不如無人機,且需要讓飛行員冒着被敵方輕型防空武器擊落的危險。正是由於這些多方面的原因,中國的無人機在世界市場上“一枝獨秀”也是完全不出意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