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一男子QQ羣發“招聖戰士”信息 涉宣揚恐怖主義罪被捕
陝西韓城市人民檢察院1月20日通報了一起因宣揚恐怖主義被刑拘的案例。2015年12月9日10時許,犯罪嫌疑人王某在韓城市西環路一網吧上網過程中,通過自己的QQ號在一QQ羣中,先後三次發佈“現在大量招募聖戰士前往中東聖戰,歡迎有志之士一起加入光榮的事業”的恐怖信息。

韓城檢察院微信公號通報
2016年1月4日,韓城市公安局對犯罪嫌疑人王某以宣揚恐怖主義罪提請批准逮捕,經嚴格依法審查,韓城市人民檢察院於1月7日對其作出批捕決定,該案成為《刑法修正案九》實施以來,韓城市人民檢察院辦理的首例恐怖犯罪案件。
韓城市檢察院提醒,憲法規定公民有行使言論自由的權利,但是要保證“被議人員”的人身權利和人格尊嚴。宣揚恐怖主義活動,雖然在形式上符合國家對自由言論的規定,但其實質內涵則是對國家穩定法益的侵害,本質是反人類社會的,具有極大的社會危害性,故必將受到法律制裁。
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新增了“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煽動實施恐怖活動罪”,該罪是指以製作、散發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的圖書、音頻視頻資料或者其他物品,或者通過講授、發佈信息等方式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的,或者煽動實施恐怖活動的行為。觸犯該罪將被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2015年7月9日,中國警方成功從泰國遣返回國109名“聖戰”偷渡者和組織偷渡團伙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