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後女生利用天津爆炸事故網上騙捐 被判三年
《新京報》網站1月28日報道,當日上午,廣西防城港市防城區法院就90後女生楊彩蘭在天津爆炸事故中網上騙捐一案作出一審判決。法院認定楊彩蘭犯詐騙罪,判其有期徒刑3年,處罰金8000元,並沒收作案工具白色三星手機一台。

被告人楊彩蘭
廣西防城港市防城區檢察院指控稱,2015年8月13日凌晨1時許,被告人楊彩蘭(女,1996年4月出生,無業)在網上得知“8.12”天津港爆炸事故發生後,通過用手機登錄其新浪微博賬號“我的心永遠屬於拜仁慕尼黑always”發佈了一條虛假微博:“好害怕,爸爸在那附近上班,剛剛打他電話關機,打他公司的電話也沒有接,我一個人在家真的好害怕。”此虛假微博發佈後獲得了眾多網友的關注。

楊彩蘭發佈的虛假微博
凌晨3時許,楊彩蘭又通過該微博賬號發佈了第二條虛假微博,稱還是沒聯繫上爸爸,其母親也已經去世。之後楊彩蘭通過手機百度瞭解到發佈長微博可以獲得網友“打賞”,便產生了發佈長微博騙取網友“打賞”的念頭,22時許,楊彩蘭在其微博上發佈了第三條虛假微博,包含“今天在醫院裏見了他最後一面,我和他説,我會好好努力,明年考上一個好大學”等內容,這條虛假的長微博發佈後再次引起了眾多網友關注,並獲得了3739名新浪微博網友共計3856筆“打賞”,總金額為96576.44元人民幣。
不久,這名收取“捐款”的用户真實性受到網友質疑。2015年8月14日,新浪微博管理員發佈消息,因網友投訴,將“我的心永遠屬於拜仁慕尼黑always”關閉,並凍結該賬號收取的款項。
8月14日,楊彩蘭到防城港市公安局城東派出所報案稱其新浪微博賬號“我的心永遠屬於拜仁慕尼黑always”被盜。經民警網上核實,確認楊彩蘭就是“我的心永遠屬於拜仁慕尼黑always”賬號使用者並將其控制。
2015年8月18日,3856筆打賞款被全部退還各網友。
法院認為,被告人楊彩蘭行為構成詐騙罪,而其在事後為逃避責任到公安部門報假案,意在轉移偵查視線,行為不構成自首情節。
防城區人民法院稱,考慮到被告人楊彩蘭最初發布微博僅為博取關注,案發後在偵查階段如實供訴罪行且當庭認罪、悔罪,判決楊彩蘭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8000元,作案工具白色三星牌手機一台,予以沒收。